王倩 17300750106
从《乡土中国》看个人在社会中的存在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作者写下了他对传统中国乡土社会进行的全面而鞭辟入里的研究结果。读这本书时,我频频被作者敏锐的洞察力所打动,在仔细阅读和思考之后,对作者的绝大部分论说的观点,我深感认同,同时,也在阅读作者的理论之后,形成了自己一定的总结概括与归纳梳理。
我将从处在乡土中国视野下的“个人”作为视点,来梳理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的存在。将费孝通先生所展现的中国乡土社会中的个人结合今天社会中的个体来进行探究。
选择在“乡土中国”这样的社会模式下去探究人和社会集体之间的关系,是因为乡土社会如作者所言是静止的,或者说是以极缓慢的速度变迁的,权力当然也会发生流动,社会结构当然也会发生更改,但是与现代社会和西方古代社会相比,中国的乡土社会既没有受到日渐繁琐复杂的人际交往的干扰,也没有过分强烈的西方式团体意识参与,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地位相对清晰,能更好地反映出一些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中的实在特质。
(一)
在《乡土中国》的最后一节<从欲望到需要>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人类依着自己的欲望行事,他们的行为是否必然有利于社会间各个人融洽配合,社会的发展和延续?”
对于社会中的个体而言,在个体和社会的关系中首先受到挑战的就是利益,而对利益有所要求的来源就是个人欲望。如果个人欲望能在某个社会中得到很好的满足,那么个人将在社会发展中有更高的参与度,社会也必将是健康的、稳定的、富于活力的,反之,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悖,个人的欲望不与社会的利益同步,社会必定是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甚至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一场剧烈革新的。
因为欲望是个体之为人,每时每刻都萦绕在眼前的问题,不仅仅是此刻的欲望,还有对未来的预期。一系列的期待都等待着被满足,能不能很好的满足个人欲望将产生一系列联动反应而表现在社会生活中。那么回到我们的问题,个人的欲望是否有利于社会间各人的配合?作者费孝通先生的观点是欲望有别于需求,如果能够很好的调动人的意志而对欲望进行合理的分配,那么就有可能使得个人的欲望满足于社会的利益,而在这种满足之下,个体也因为自己的欲望得到了满足而获得对社会的归属感、荣誉感。
(二)
个人在社会中如何存在?这首先取决于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的形成上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人们生活方式,下可以在时至今日依然对我们的民族性格产生影响。作者在<差序社会>一节中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差序社会结构,有别于西方的团体结构。在西方,部落中的个体为在危机四伏的山林等等条件恶劣的环境中谋求到个人所得,不得不联合起来,与身边的人一同去抵御恶劣的环境,团体的地位大于个人,个人考虑问题必须有团体意识,否则团体灭而个人亡。而这种模式并不适于用中国的乡土社会。河道处平原广阔,泥壤肥沃,每个人只要做好自己的种植工作,几乎只有极少数的机会需要求助到别人,也就是古人常说的“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种态度,在几千年的静止的中国乡土社会中不但没有惹出差错反而解决了很多不必要的纷争。让我们的乡土社会得以在这样一个个人性大于集体性的状态下获得了充分的休养生息,从而创造出灿烂的中华传统文化。
但是,现代社会和乡土社会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社会结构。在现代社会,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是否依旧符合中国人的生活?答案是否定的。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人际交往日趋广泛,而人际交往不断加深的原因正是因为挑战和竞争都空前激烈,仅仅凭借个人的力量很难在现代社会中生活。而现代社会更需要的是类似于团体结构那样的运作模式。但是尽管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更改,但因为言传身教、代代相传的原因,一些只适用于乡土社会的行为准则被留在了今天人们的心中。所以我们常常听到指责,抱怨身边的人、整个社会太过冷漠,对所有的事,只要不关自己的事,则能躲就躲。比如前些日子发生的公交坠江岸,尽管悲剧发生的关键点是因为那位暴躁自私的乘客,但在事发之后,仍有不少人将矛头指向了一车的其他乘客,指责他们冷漠、充耳不闻,甚至有人说他们自取灭亡,不足怜惜,也有很多人反对这样的说法,说也许有人站出来过,或者是反应时间太短,那些将要站出来的人还没来得及调解就遭到飞来横祸,另有一部分人则为他们辩解,说如果当时同处一车的是我们自己,在完全不知道自己性命堪忧的情况下,又有几个人会真的站出来主动调解这种事端?
讨论纷纷闹闹,但从中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的社会确实处在一种普遍的、无孔不入的冷漠之下。如果这种冷漠的不能得到有效的转变,这种不适应现代社会的乡土社会时代的遗留将会不断地以人们无法预料的悲剧来警醒国人,谁又知道哪天悲剧会降临在自己身上呢?在社会的现代化中,如何界定群己边界,如何抛却乡土社会时代的个人与集体的传统关系认知,而习得适应现代社会的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才是现代化的今天最值得重视的命题之一。
(三)
那么我们应当厘清的,就是个人应当怎样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而存在。在本书《乡土中国》中,作者通过他丰富的考量和卓越的抽象力总结出了在传统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权力的分配模式和流动方式。诚然,权力的分配与流动对于一个社会和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额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个体凝结成社会,就需要权力从中协调、规范与制衡。乡土社会中因为缺少法律意识,而普遍依赖于所谓的礼治、道德治。凭借道德和礼式来维系着庞大的乡土社会的一举一动,所以也常常会出现书中所说的“名实分离“等等的情况。道德礼节这些约定俗成的思想观念与行为规范可以支撑一个乡土社会的稳定,让个人在乡土社会中找到自己的存在,并且因为道德礼节的约束作用而不做出威胁到整个社会的伤害性、毁灭性举动。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是这种简单的支撑是否可以保证使得一个社会焕发长久不衰的活力?
几千年的中国乡土历史中,其实并不乏有着与国家与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的责任感的人士,他们也因为受到的儒家思想的熏陶,而怀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觉悟。不过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所限,这种风尚往往只在国家兴亡之际、民生不顺之际爆发在一些仁人义士的心中,而绝大多数的老百姓仍然是以欲望作为驱动力、以礼节作为约束来力求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仅此而已。现代社会之下,道德、礼节、思想观念仍然是维系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现代社会则强调依法治国,需要每一个人、每一个团体都重视法律的力量。在现代中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应当发生转型,葆有传统中国文化中的精华,也摒弃那些并不适用于现代社会的乡土中国的思想意识,才是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有的态度。
总而言之,现代中国脱胎于本书中所描述的乡土中国,而在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之中,界定好个人在社会中的身份,重新审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则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的现代化仍然在路上,而每一位旅人都将为旅途添上一道独特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