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主题]
就“苏格拉底之死”评价雅典的政治制度性质是民主还是暴政?
[讨论稿提交者]
王思远 16301050288 临床医学八年制
[讨论前观点]
(考虑出发点)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如何衡量?(即我们用什么样的尺标探讨民主与否)从这一点出发,我对于这一主题的探究思路如下:
一、尺标选择:
由于在我看来,“民主”是一个多层次且抽象的概念,直接对民主进行考察和探讨是缺乏可量化的标准的。所以我想通过文献搜集、阅读、比较,结合个人观念对政治制度性质的民主性有一个初步认识,通过这些认识尽可能客观地形成一个对于“民主性”的评估标准。
通过文献整理和个人认识,我认识到的“民主政治”的特点如下:
1.核心:公平正义[1]
“公平正义”是民主的政治伦理。(政治伦理即人类政治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与传统政治伦理不同,民主政治所具有的多元化价值取向决定了民主 政治理论必须体现公平正义。比如,民主要求政治行为公开,所以有了公开性的民主诉求,而有了公开,才有可能有公平正义;而这样的公开又是需要平等、宽容、自由等价值作基础的。简单地来说,公平正义体现了民主的特点,是民主社会的道德基础,又由民主政治中其他要素保障,来源于民主。所以,我认为公平正义与否可以成为我们考察民主的一个出发点。
不同于其他问题的是,在雅典政治制度民主性的探讨中,我们特别需要注意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统一问题。
2. 要素之一:社会平等[2]
平等才有民主,平等是民主的表现。这也是我们普遍能关于民主达成共识的一点:雅典的“民主”就体现在这种相对范围内广泛、普遍的权力享有。在我看来,这种普遍享有体现的就是一定范围内的平等。
二、具体分析
1.就苏格拉底案例探讨审判公平性和正义性
我认为该案例体现出的制度是不公平、不正义的,原因如下:
(1)审判的客观性有待考究:
比对审判所用罪证和实际情况,两者之间的不相符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苏格拉底的申辩》中的内容有因为苏格拉底为人处事特点或居于法庭之上为自己申辩而遗漏一些能印证其被控诉的客观事例的话,那么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中对苏格拉底罪状的辩驳应该是相对而言强有力的。
"我常常感到奇怪的是,那些控诉苏格拉底的检察官们究竟用了一些什么论证说服了雅典人,使他们认为,他应该由城邦判处死刑。他们对他的起诉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苏格拉底的违犯律法在于他不尊敬城邦所尊敬的诸神而且还引进了新的神;他的违法还在于他败坏了青年。” [3]
对于上述两个罪证,色诺芬在《回忆苏格拉底》的第一二章中分别作出了辩驳,而后在后续章节中对苏格拉底的高尚道德作出实例补充。进一步证明了这种审判的不合理。
这种审判罪状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体现出了绝对的不公平,不正义——这种矛盾甚至没有达到需要我们用不同的原则探讨衡量的“困境”的标准。
诚然,我们对于这一事件掌握到的事实也是非常有限的,站在我们普遍接受的主流观点和苏格拉底本人及其学生的角度,我们看到的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一个德行高尚的人被投死了。这是一件极其不公平的事。就像我们之前课上所听到的那些“无辜”被陶片放逐法放逐的人一样。但同样,没有掌握足够史料的我们不能保证苏格拉底不是一个“面容苍白、光着脚丫,向众人讲述歪曲的逻辑的无赖汉”。[4]所以仅仅依据这样的抽象认知是不足以下出“不公平”的结论的。但是基于审判依据与现实完全相反这一客观存在的矛盾,我觉得我们还是可以说明审判是不客观的。
(2)谣言、舆论的在审判当中的过分导向作用
没有什么是能居于社会中还逃脱社会观念、舆论的导向和影响,就算是自然科学,在其具体应用过程中也或多或少受到影响。所以,在这里就舆论、社会观念、谣言的导向探讨公平与否,我想强调的不是审判过程能否脱离不客观因素的导向,而是这种导向的程度是否可接受。
参考美国现行陪审团制度,我认为一定从伦理、人情角度对审判依据的法制等做一些补充是可取的。但这样完全引导公众接受非事实是绝对不公平、不正义的。
就像苏格拉底自己所说:“公民们,那些人得到了你们的信仰,因为他们在你们童年就控制了你们多数人,说有一个苏格拉底,是智慧的人,对天上地下的事无不钻研,能把没理的说成有理… …他们对你们说话的时候正当你们最容易轻信的年龄,你们有些人是少年,多数人还在童年,他们对我肆意攻歼,并没有人跟他们辩驳。”(18b,18c)[5]
虽然也不见得是客观事实,但总是能从中窥见到一些非客观因素对审判的影响的。
(3)有人为操纵实现政治目的之嫌
结合时代背景和苏格拉底对当时政局的影响,苏格拉底其实并不死于被罗列出的两条罪状。考虑到大多数参与审判的“法官们”知识水平颇有局限,易被引导。故上述与实际不符的罪状被广泛认同肯定是有少数人的引导之功的,这种表面多数人,实际少数人操纵的政治性的排除异己的做法实在谈不上公平。
2.浅探制度本身的民主性
(1)平等性
在雅典政治制度中,有局限的平等确实存在,甚至这种直接民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接近平等。但探究民主与否的时候,我们除了将着眼点放在这种形式、程序的平等上,还应该关注具体的“平等”实现。
诚然,雅典独特的自然特点(小国寡民鸡公民人群特点等)使得这种“形式”上的平等能广泛存在,但是这种“平等”并未能平等地被实现,比如在苏格拉底审判中,自主选择和被操纵选择虽然在表面上都是平等参与投票,但实质上总归是不平等的。
(2)公平正义性
同上述的“平等”,雅典政治制度本身在形式上体现出了一定范围内的公平正义,但这种公平正义是程序性的,这些表面上的公平正义在具体实施当中是否被保证是有待考究的。
在我们熟知的众多案例当中,实质性的公平正义是不存在的,如苏格拉底之死,如那些被陶片放逐法放逐的无辜之人,但我们探讨这种不公的时候,终归是基于个例之上,由于掌握史料有限,“公平正义”是否在雅典公民日常生活中得到普遍实现是有待考究的。
三、补充说明(关于以现代“民主“视角分析古希腊社会产生的偏倚的分析)
以上探究多半基于我们从现代民主政治的认识之上,而基于这样的经过长时间发展完善,并且生长于不同社会背景的理论上对古希腊社会所做的评估是有一定偏差的,那么,这样的偏差对我们的结论有什么影响?有多大影响?我们之前探讨出的结论在这种偏差之下是否还能成立?为了理清这些问题,我做了一个粗略的偏倚分析。(分析偏倚:大量测量数值平均值与真值之间的差异。)
1.意识形态差异
虽然我用来探讨衡量的标准与被衡量的对象处于不同的意识形态之下,但是两者是有一定共性的。比如,不同意识形态下政治制度运作的形式和目标是有一定共通之处的——形成公认的社会规范,筛选出社会规范不容的人,将其划出公共社会空间,这有点儿像福柯的空间理论。有区别之处在于仅在于两者社会规范和筛选机制不同。考虑到意识形态等的差异,这种内容上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就形式进行探讨对于反思、补充现行政治制度都是有一定价值的。
且在探究苏格拉底之死这一具体问题时,我们依据的伦理观念在不同时代背景上应该是相通的。故这种差异造成的偏差从这一角度来说可忽略。
2.文明的多样性和时空特性[1][6]
雅典的情况很特别:它在古代不是普遍现象;在近代以后却有人把这种独特现象说成是“普世”的。早期,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后,人们普遍认为是雅典的制度造成了雅典的失败,因为城邦力量被分解了,无法发挥有效作用。此后的两千多年里,在欧洲政治观念中,“民主”被视为贬义词。但在近代却被推崇。[6]
在我看来,近代对其民主政治制度的推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随着对民主的需求的复苏而复苏的,比如顾准就曾赞美希腊民主政治所隐含的强大凝聚力,在他晚年悉心研究雅典民主政治制度以探索“强国之路”。但此时被推崇的民主其实已经不再是雅典民主本身。所以,对其标准的扩充是有必要且合理的。
综上所述,如果只站在古代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角度看民主,那么民主无论如何都是民主的。所以我们确实有必要立足于现代“民主”观念对其缺失的部分作补充。所以这样的评估标准虽然有偏差,但是是可接受的且有必要的。
四、观点综述
1.就“苏格拉底之死”这一案例来说,雅典政治制度体现出的是暴政;
2.就雅典政治本身而言,它体现出了一种有局限的“平等”和程序性的公平,考虑到其时代背景和进行构建和实施的理论基础和社会伦理道德基础的缺乏(在这里不是指完全缺乏,而是相较现代社会),它确实体现出一定程度的民主和可参考的政治理念。但将其重新装饰后宣传成普世价值观是不可取的。所以,在我看来,其民主性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暴政与否,不只看有没有民主性,还要看其政治制度具体事实的状况。
[讨论后补充]
1.从法学视角看审判:
法律应该独立于民意而存在,然而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很难将法律与日常伦理严格区分,当雅典的法律屈从于伦理,其政治制度很大程度上不是在法律框架下运行的,而是在民意的指导下运行的(因而雅典的法律有很多自然法、习惯法)。这样受制于民意、不客观、不独立的法制使得政治制度在作用的过程中有成为暴政的危险。
2.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补充用现代“民主”观念探究“雅典”民主的意义:[7]
一方面,用现代的视角去探究古代民主,能有效地提取有用信息,更全面地认识其发展轨迹,为当今民主理论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对于更好地实现民主和现代性的结合,推行真正的民主来说,其他意识形态下的民主是一个很好的“错题本”。
[参考文献]
[1]蒋德海:《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伦理的完善》,《行政论坛》2017年第6期
[2]佟悦:《浅析古希腊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局限》,《文化研究》2009.2(中旬刊)
[3]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
[4]阿里斯托芬:《云》,《古希腊悲喜剧全集》,张著明、王焕生译,2015年。
[5]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 ,《柏拉图对话集》王太庆译 商务印书馆 2004
[6]钱乘旦:《文明的多样性与现代化的未来》,《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1月
[7]冯旺舟:《解蔽与重释——艾伦伍德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评析 》,《湖北社会科学》 2017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