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见生杀,亦为民主——就“苏格拉底之死”评论雅典政治制度性质讨论课小结
摘要:经过参考文献阅读以及讨论课交流,笔者对就“苏格拉底之死”评论雅典政治制度性质的看法同讨论前大致一致——“苏格拉底之死”是基于雅典政治体系运作内、通过完善判决流程而得出的结果,与当时社会背景、苏格拉底给时人的社会印象以及苏格拉底自身因素都有着很大关联,并不能因此判定雅典政治性质是一种暴政。因此,就“苏格拉底之死”一事,笔者认为是不能据此简单认为是改变了雅典的民主性质的。
笔者在讨论前阅读的材料有《云》、《雅典政制》、《苏格拉底的申辩》、《回忆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的审判》以及推荐数目中列出的黄洋老师、晏绍祥老师和郭小凌老师的论文。关于苏格拉底最终的死亡,若单单从结果上来看,似乎是一群暴民将一个伟大的哲学家投票致死的情况,然而实际上立足当时的社会环境与人们对苏格拉底的印象,其实这种认知是毫无理由的。《雅典政制》一书中对先时雅典政权更迭进行了阐述,经过王政、寡头政治和平民政治的政权斗争与反复之后,明确表示寡头政治下“多数人被少数人奴役,人民起来反抗贵族”[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Ⅴ,1(日知、力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之后叙述宪法改革的十一次变更,对于沿用至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宪法即当时的雅典民主宪法,他认为“人民使自己成为一切的主人,用命令,用人民当权的陪审法庭来处理任何事情,甚至议事会所审判的案件也落到人民手里了。他们这样显然是做得对,因为少数人总比多数人更容易受金钱或权势的影响而腐化”[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ⅩⅡ,2-3(日知、力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亚里士多德对于民主制的认同与赞赏,应当与当时雅典大众的看法相一致,且在雅典当时的宪法中明确地对公民、议事会、主席团等职务的选举、权限、任期各方面以及案件的诉讼、审判、后续处理等一系列流程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虽然权力掌握在人民大众手中,且不排除有任意性的因素,但此种任意性要比贵族统治下个人的任意性受到更多约束,对民众造成的伤害与损失也相对要比个人决策少;雅典人本身也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民众的决策起到一定限制,即便有非理性的决策,也可以通过内在逻辑严密的法律条文将损失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事实上,在推行民主制的两个世纪里,雅典的政治决策总体上十分成功”[ 黄洋:《古代与现在的民主政治》,《史林》,2007年第3期,第132页。],雅典的法律体系与官僚系统具备相当的严谨度,且人民在此体系下的集体决策事实上也不是一个随心所欲的过程,因而在这里首先应当肯定的便是雅典民主制度下体系运作是没有苏格拉底想象中那样大的问题的。而且,针对苏格拉底的审判这一事件来说,无论是提出诉讼、审理还是判决,都是完全按照雅典的法律程序进行下来的,没有哪一个环节是出于某一部分人的主观意愿直接将他判定死亡,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
而之所以会有雅典民主是集体暴政的说法,许多人的理由是雅典民众将一位伟大的、崇尚智慧的哲学家置于死地,对此笔者是不能认同的。苏格拉底这种圣人式的形象主要是后世加于它的(主要受柏拉图和色诺芬作品描写的影响),然而在当时的雅典,苏格拉底留给人们的却并非是一个十分崇高的印象。在《苏格拉底的申辩》中便有说:“你们自己在阿里斯托芬的喜剧里看到了这些:有个苏格拉底被搬到那里,吹嘘说他在空气里走路,还胡说好些别的胡话,……”[ 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71(吴飞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确然,在阿里斯托芬的《云》中,苏格拉底是以一种被戏弄的姿态出现的,剧中人物的评价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反映时人对苏格拉底的基本印象:“我知道他们是下流东西。你是说那些面孔苍白、光着脚丫儿的无赖汉,像可怜的苏格拉底和开瑞丰一流人吗?”[ 阿里斯托芬:《云》,Ⅰ,102-104(罗年生译,《罗念生全集》第四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除此之外,剧中的苏格拉底将当时雅典城邦笃信的神灵体系完全下降,并且教导人们诡辩术,剧中剧情有隐含此种诡辩思维会对年轻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的因素——虽然可能并非出于阿里斯托芬本意(剧情中斐狄庇得斯在苏格拉底“歪曲的逻辑”的引导下关于儿子能否打父亲与斯瑞西阿得斯的争论),这一剧作在苏格拉底生前多次出演,既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时人对苏格拉底的看法,又或许能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对此,只能说在当时判决的情境下,大多数雅典民众可能并未意识到他们要做出判决的对象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或是思想家,只是站在他们自己的立场上看待一个普通的雅典公民——从此角度出发的话,那对苏格拉底的判决绝对不是众人有意要将一束思想的火花扑灭,他们只是对雅典城邦中的一员做出自己的价值选择。
更何况,雅典对于思想其实是持有一种宽容的态度。在苏格拉底生命的前七十年,他在雅典宣扬自己的思想、广收门徒、启迪众人的行为都没有引起民众的反对声音,而且苏格拉底的思想前后仿佛是十分一致的——他对雅典的民主政治不满,却也不支持寡头制和僭主制,他认为一个好的政权应该由“知道的人”来统治。这一点与雅典人对政治最基本的理解本身就是背道而驰的,无论他表述的是什么,只会让人们认为这是一种王政统治的模板——这是雅典人所忌惮的。即便有如此根本上的分歧,在他宣扬思想的漫长时间中,人们并未对他做出强烈的反抗与阻止,之所以后来因为他的思想对他提起诉讼,原因在于“苏格拉底受审前十年多些所发生的三次‘地震’,动摇了雅典内部安全感,使得它的公民害怕起来”[ 斯东:《苏格拉底的审判》,163(董乐山译,三联书店1998年版)。],这三次“地震”是公元前411、前404和前401年针对民主政体发生的社会动乱,虽然苏格拉底本人没有明确参与的证据,但是他的部分有名望的弟子却是在动乱之中大露锋芒。自然,苏格拉底的弟子参与动乱不能完全归咎于苏格拉底,对此,色诺芬也对他进行了开脱:“当克里提阿斯和阿尔克比阿底斯同苏格拉底交游的时候,借助于苏格拉底的榜样,他们是能够控制住自己的不道德的倾向的;但当他们离开了苏格拉底,……财富使他们洋洋得意,权力使他们不可一世,许多不好的朋友败坏了他们的德行,这一切都使他们在道德上破产,加以长时期不和苏格拉底在一起,他们变得倔强任性又有什么可怪呢?”[ 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12(吴永泉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他认为苏格拉底在道德上完全高尚而且符合城邦的要求,不应该从他的弟子离开他之后所做的道德败坏行为而认为苏格拉底是不道德的,此种说法有明确的维护立场,却也不失道理。但是除却同苏格拉底亲近的人以外,更多的雅典人应当是站在城邦与集体的角度上去思考的——苏格拉底教育出的弟子威胁了城邦利益,对民主制度发起挑战;而苏格拉底本人所一直奉行的精英治国理念又与之行为在内涵上十分恰切,由此,雅典人会将其归咎于苏格拉底的教导上也是无可厚非,并非是为苏格拉底强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当民主的对立面出现的时候,雅典人的做法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民主,而并非是将民主演化为手握权力而为所欲为的暴政。
除此之外,最终“苏格拉底之死”这个结果也并非是雅典人的本意,更多的是出于苏格拉底自身的选择。苏格拉底理论的一个矛盾之处在于,他虽然明确反对民主政治,认为由一群门外汉来治理国家很容易出现决策失误;然而他所提倡的专家治国理念却也不同于王政、寡头制和僭主制度,关于这个“知道的人”如果犯下错误,人民该如何推翻他并重新寻找一个新的“知道的人”的问题,他也无法做出正面解答,他更多的只是将反对意见一一进行驳斥,然而仅仅如此做是无法从内在逻辑与外部操作可行性两个层面上建立起一个切实可行的政权的——如此,苏格拉底实际上是将自己置于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既与雅典的意识形态存在根本上的差异,又无法提出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意义的政治体系。且就算抛开建立政治体系这一个宏大的方面不谈,他的理论中关于“知道的人”该何处寻找的问题,便已经将人带入了一种困境——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有资格说自己真的“知道”的人,这一点便已经成为一个现实性的阻隔。在此种思想矛盾性下,苏格拉底对雅典政治制度的反抗便只能以一种类似反向驳斥的方法进行——他选择的最直接、最明确的方法,便是在指控下选择死亡。苏格拉底对自己的辩护比起要为所指控的罪行开脱,更多的不如说是在说明自己的立场。他若有心,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其精湛的辩驳与言语的循循善诱改变陪审团的立场,使他改刑为被流放甚至无罪释放。然而他当庭对雅典人“无知”的批评警示和离谱的以微薄赔款换取无罪的说法,都完全不是为自己的生命而竭力辩护的表现。他选择死亡,这种死亡带来的是他理论中对于雅典民主和司法抨击的最有力的一击,甚至导致作为后来人的我们都仍在探讨这个问题,“苏格拉底给人们留下了这么一个印象:雅典的人民大会是由一帮没有专业知识的人构成的”[ 晏绍祥:《从理想到暴政——古典时代希腊人的民主观》,《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35卷第6期,54页。]——在这一点上,确实是苏格拉底的一个胜利。若是当时他选择在民主政治体系下为自己辩护而且最终无罪释放,那对他而言无异于是对雅典民主的一种妥协与认可,正是由于这种不妥协,以及后世希腊化和罗马时代众人对民主政治的批评,使得“长久以来,雅典民主的形象基本上是负面的”[ 晏绍祥:《民主还是暴政——希腊化时代与罗马时代思想中的雅典民主问题》,《世界历史》,2004年第1期,第57页。],可是这种负面评价主要来源于上述二时代的文献材料,那时以对希腊民主政治批评为主流,少数维护雅典民主政治的人或默默无名,或作品湮没在历史之中,此种负面评价不能真确代表雅典民主政治的实况。
经过讨论,由于讨论时候基本上都是认为雅典政治性质仍是民主的为主,笔者的观点主要是从中得到了补充。苏格拉底之案的审理主要还是在一个民主的环境中的,不能以此种个案来说明整个民主政治都是不合理的,也不能如此便判断这是一种暴政。若当真是一种集体暴政,则应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如评判结果的反复不定、评判倾向的暧昧不明甚至评判原则失衡等方面,显然在此事件之中这些因素均不存在。在我们后人看来或许像是一种暴政下的决策,但实际上我们做出这个评判是受到许多潜在印象影响而产生的——历史给我们的苏格拉底形象,后世对民主政治的驳斥,现今的民主与当时雅典的民主的差异等等,种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我们看待这一历史事件的决策时候,会不由得认为其背后的制度便是一种蕴含暴政因素的制度,这便落入了一种偏见。我们认为苏格拉底是一种道德的、正义的化身,所以对于导致他死亡的因素会采取怀疑态度,然而实际上在时人眼中或许他本来便是一个思想主张与社会现实背离并且在法庭上主动激怒民众的人,如此不能得到投票的支持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所以说,雅典政治的性质仍然是民主的,这一点在民主制度确立和奉行的时候便没有改变。“苏格拉底之死”反映的是一种与当时主流意识形态和变化的社会现实矛盾不符、自身思想的困境以及苏格拉底杀身求仁等因素的综合态,不能以此便轻易否认雅典政治的民主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