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

17300130024 杜佳怡 《理想国》论文

 

本科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西方道德哲学原著选读

课程代码: PHIL119035

姓     名:   杜佳怡

   学       号:  17300130024

 学     院:  新闻学院

专      业: 新闻传播学系

 

 

(非)正义的几种形态

 

       白老师上课曾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虚假的东西做得和真的一样,为什么人类还是习惯追求真实?”;同时,Glaucon在谈到关于“绝对正义”和“绝对非正义”时,说到了一句“The seeming must be taken away.”(361b)。

在白老师的假设中,假的正义即使跟真的差不多,人们还是选择真正义。而在Glaucon的假设中,纯粹的真正义反而要跟假的一样。两者在分开理解时都比较合理,可一旦串在一起思考,就会发现这两种说法似乎是矛盾的。

       这也是我上了哲学课程后常常会有的感受:明明顺着某种思路走,一切都显得理所当然,可冲突却在暗中滋生着。所以我们需要不断停下来反思,是哪一步的逻辑出了问题。

       在此处,我认为白老师的“真正义”和Glaucon的“真正义”,实际上并非同一个概念。正是我们没有区分两者的差别,所以才会有所矛盾。因此,我也将引出我下文对“(非)正义的几种形态”的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他问题进行解答。

一.正义的相对性

       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可能性呢?一件事情可以同时具有正义和非正义两种性质。

       我们似乎总是觉得,一件事情的正义性只和事件的实施者有关——如果实施者输出的是善意,那么事件是正义的;反之,则是非正义的。这就意味着事件的正义性被绝对化了。实施者对事件的正义性影响是客观存在的,那接受者对此事的影响就是主观臆断的吗?为了探索问题的答案,我们不妨假设这样一个例子:

       一位老人从拥挤的公交车上下车,她在下车的一瞬间身体不稳,我在老人的身后条件反射地接触了老人的身体。

       此时,这个行为只能被称作“碰”了一下,是中性的。我作为实施者,对事件的输出值尚不明确。然而,老人作为接受者,可以理解为我是想帮她,也可以理解为我是想害她。当实施量不明确时,是接受者完成了为事件定性的工作。因此我认为,接受者也是组成正义性的一个部分,它的参与同样改变了事件的性质。正义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Glaucon所谓的“真正义”和“假正义”,与其说是给不给好名声和好回报,不如将其在“相对性”的框架下进行重构。“真正义”,就是实施者输出正义,而接受者输入非正义的“高级正义”;“假正义”,就是实施者输出正义,接受者也输入正义的“低级正义”;“高级非正义”和“低级非正义”相似类比就可。

实施量,接收量
1.低级非正义      负      负
2.高级非正义      负      正
3.低级正义         正      正
4.高级正义         正      负

       一旦概念被暂时唯一地确定下来,要讨论后续的问题就相对清晰一些。

二.我们追求的是“低级正义”

       沿着分门别类的思考方法,我们就可以解决前文提到的白老师和Glaucon所描绘的情况的矛盾性问题了。

       白老师说,哪怕假的伪装的很像真的,我们仍然会追求真的。“比起一个人装得十分爱你,我们总希望一个人是真的爱你”。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抽象来看,其实在讨论,在“高级非正义”和“低级正义”中,为什么我们选择“低级正义”呢?其实,一旦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到前面的分类框架中来看,就比较明了。因为作为接受者,我们在正义和非正义中,理应首选正义。尽管“高级非正义”和“低级正义”,接受者收到的都是正义,甚至收到的正义可以无比接近,但是分类框架告诉我们:“高级非正义”的实施者输出的根本总是非正义。那么,分类框架给出的定性,就是在警告接受者:他们接受的正义很有可能在某一天突然幻灭假设一个女生同时有两名追求者,一个是真的爱她,并对她照顾周全(低级正义);而另一个追求者并不爱她,但同样对她照顾周全(高级非正义)那么,尽管目前该名女生从两个男生处收获的正义是几乎相同的,但是从不爱她的男生中,还收获了一个多余的产品,那就是一种正义破灭的可能性。正是这种可能性,使我们放弃“高级非正义”,投奔“低级正义”。

       为了讨论的全面性,此处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假如未来有一天,科技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一位男生购买了一个机器人女友。机器人不具有情感,但是却可以稳定地制造一种很爱男生的假象,换句话说,这是个表象完美的、幻灭可能性=0的“高级非正义”,那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大概可以想象到故事的后续:这位男生会变得渐渐分不清机器人和普通人类,甚至将自己的真心托付给机器人女友,若还剩一丝理智,也会用最后的理智许下这样的愿望:“如果她是一个人类就好了。”

       那么,明明已经是和“低级正义”无限接近的“高级非正义”了,为什么人们还是情不自禁想要跨过从“非正义”到“正义”的这道坎呢?

       我个人的想法是,因为这个故事里的男生本身也是个正义的人。一个正义的人,不仅要得到外界的善意,也会往外输出善意,而且希望能被外界感受到。实际上,“高级非正义”已经到了这种以假乱真的程度,这位男生还想要的,已经不再是从对方身上获得什么了,而是急切地苛求自己可以输出一点什么,并且被感知到。“如果她是一个人类就好了”这种愿望,其实本质是“如果她能感受到我的爱意就好了”。或许这就是正义者的天性吧。不仅追求他人的真、他人的正义;也追求自我的真、自我的正义。

       第二个问题是,在“低级正义”和“高级正义”中,为什么我们往往追求的是“低级正义”?一方面,我之前也已经说明了,付出的同时获得回馈,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天性使然;另一方面,Glaucon的“高级正义”在现实生活中势必不可能100%实现——假如一个人在实施“高级正义”,那么此人捐了一笔钱给社会基金,然而社会中该正义的接受者应该都认为此人没有捐钱,甚至从社会基金中偷钱;若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实施高级正义,都为社会基金捐了钱,同时按照理论,没有一个人可以被认为捐了款。但是社会基金中的钱款数量确实增加了,这就说明必然至少会有一个人,被认为行使了正义。这就与“没有人可以被认为行使正义”矛盾了。这证明,“高级正义”不可能100%发生。

       那么,假如还是在这个社会中,有一个人是高级非正义的人,此人声称自己也捐了款,但实际上将其他正义的人所捐的钱款全部私吞为己有。那么,看上去社会基金的数量没有变化,但这个社会变成了畸形的社会。“高级正义”输出的善意,反而暗中造福了不正义的人。这是每一个理性人所不允许的。因此,正义的人们退而求其次,不再追求“高级正义”,而是追求透明的“低级正义”,以避免上述情况。

       因此,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们追求正义,而且追求的是“低级正义”。我们不仅追求输入他人的“低级正义”,也追求输出自己的“低级正义”。

三.作为新闻传播学系的学生

       当阅读完《理想国》的这几章,我尽力地给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首先,我们要分辨清楚我们在讨论的正义,究竟是哪种类型;其次认识到正义具有相对性,输入和输出结果的排列组合,形成了不同的正义类型;最后又认识到现实社会中,人们追求的是输入和输出“低级正义”,也希望能看穿“高级非正义”的本质,从而可以及时弃暗投明。那么,我对新闻传播所要达成的目标也更加明了了。
媒体在输入和输出正义的传递过程中,其至关重要的作用。

       西方学者让·鲍德里亚对媒体的影响力就有负面的评价[ 【法】让·波得里亚:《象征交换与死亡》]。当今时代,媒体创造的能指远远超过所指,换句话说,符号的生产速度远远超过意义的生产速度,于是信息时代会发生內爆,意义的价值萎缩。媒体有意无意将非真实事件呈现在人们面前,这就是电子时代真实和意义被瓦解的基本方式。

       所以后真相时代里,我们会发现许多站在舆论风口浪尖的人,他们原先实施的正义和群众接收到的正义是不一致的,正是媒体在其中推波助澜。

       例如2016年某新闻报道陕西某村村民自掏24万修路,路修好后国土局认定为违法责令其拆除。一时群情激奋,网友评论“违法是因为挡了某些人的财路吧”,然而事实是,该村民自费修路是为了方便其违法占地私营盈利性足球场。所以西安官方才会在一开始责令其拆除。这是西安官方输出为“正义”,而媒体帮助输出成“非正义”的例子。

       另外,16年沸沸扬扬的“罗一笑”事件,是反转新闻最最典型的案例。许多自媒体,包括罗尔本人,都是本着“先情绪,后真相”的原则,硬是将一场“带血的营销”宣传成感人故事。这是媒体把“高级非正义”扭成“低级正义”的例子。

        其实,新闻的受众要求的东西抽象来看,是很简明的:把输入的正义输出成正义、把输入的非正义输出成非正义。让真相还原成真相,呈现“低级”的形态,揭开“高级”的面纱。这也应当是我作为一名新闻传播学系的学生,所应该持有的新闻理想。

 


  •  【法】让·波得里亚:《象征交换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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