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小班讨论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意义
复旦大学通识教育的基本目标,在于帮助学生提高人文修养,拓宽思想视野,养成批判的精神和创新的勇气。讨论(小班研讨)是核心课程教学的组成部分,是由传统的以“教”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以学生自主的“学”为主的模式的重要途径。讨论以激发兴趣、促进思辨、拓展知识为教学目的,以启发、阅读和交流为主要方式。通过小班讨论,加强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的训练,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互动性,形成复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特有的教学类型;同时也进一步促进课内外师生间、学生间的互动、研讨和交流,帮助学生养成探究性学习所必须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
二、开设要求
1. 开设范围:核心课程各模块课程均应在教学中安排讨论环节。修读第一、二模块所有课程以及第三、四模块的部分课程的学生,每学期应至少参加5次或以上的小班讨论(或社会实践、教学实验、排练演出等)。其它模块的课程可根据授课内容、教学目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开设形式、频率和时间。
2. 组织与实施:主讲教师总体负责讨论班的设计、组织与实施,包括:确定讨论形式和学习要求、阅读材料等,组织引导学生讨论,助教协助教师完成相关工作。
3. 讨论类型:小组讨论、读书会、导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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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织形式:每门课程均组建若干个学习小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多于20人,每位助教至少带1个学习组,组织开展讨论。
5. 讨论主题:讨论主题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安排等设计,每次讨论主题均不重复。
6. 课时要求:每次讨论时间不少于2课时。除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或3学分课程(1学分为小班讨论)之外,小班讨论不占用正式上课时间(如确有必要,不超过1次课)。
三、学生要求
1. 讨论前准备:学生应认真阅读文本材料,按照课程要求准备讨论材料。
2. 参与讨论: 在小班讨论中,学生应在理解助教、其他同学发言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主动发言,维护高效的讨论秩序。
3. 讨论稿与反馈:有撰写讨论稿要求的课程,学生须按照教师、助教讲解的学术规范撰写讨论稿或其他书面作业,并根据任课老师或助教的反馈建议修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