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因宿命论的种种困惑
——基因决定一切?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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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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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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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018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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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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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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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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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基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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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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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妍 卢大儒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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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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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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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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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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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推荐语:
该文从基因的本质入手,客观,准确地介绍了基因决定论的起源与本质,并深入分析探讨了基因宿命论的种种困惑,全文具有较好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并能有自己的深入思考。
摘 要:基因是决定生物个体表现现状的基础,对遗传及生物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基因决定论”则认为,基因决定个体的物理、精神特征,基因是人患病的根本原因,甚至在决定社会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因决定论”与历史上曾经盛行的“机械决定论”有相似之处,本质上都蕴含着“某一种物质是宇宙所有现象的本源”[1] 。本文从基因的本质入手,介绍基因决定论的起源与本质,探讨基因宿命论的生物学解释,并结合生物的“自私性”阐述基因决定论在人类社会中的局限与发展。本文的观点为,自然生物界的生物受到基因的限制,从而基因对生物统计意义上的命运起着决定作用。动物的决策及其原因也由基因所控,因此基因便实际上决定了一切。然而进化程度较高的人类由于存在社会文化环境以及社会觅母的影响,可以将宿命论与自由意志相结合,将基因往积极的方面引导。
关键字:基因 决定论 宿命论 自由意志 自私性 利他主义 觅母
2003年,人类基因组计划正式完成,如一颗炸弹般引发了社会的大量舆论。被誉为生命科学"登月计划"的人类基因组计划耗资巨大,旨在将人体内约2.5万个基因的密码全部解开,同时绘制出人类基因图谱,从而在分子水平上全面彻底地认识自我[2]。试想这是多么惊人的工作——将人类的全部奥秘都以数据的结果呈现,仿佛一本“天书”,完成了对人类种群的完整刻画。因此它不仅为人类的生物运行机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也在社会引起了“基因中心”的文化现象。
自古人类就有对中心的崇拜现象。在很久以前,人们认为命运掌握在星象与历法之中。当宗教创立后,我们认为人类的命运掌握在一个或多个全能的“上帝”手中。以基督教为例,“求你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3],对于信仰中心展现出无比的虔诚笃定是人类的特性。现在,命运就掌握在基因里[4]。当人类认识到决定生物表现性状的“神奇算子”——基因的存在时,人们也自然而然地对它展开了“崇拜”。
基因是控制论的。在各种传播媒介的渲染下,它更像是一个信号、一个根源、一个指挥命令执行的中枢。比起头脑中的神经元来说,基因在我们的眼中更如同心灵的思想,工作的大纲。于是基因从现代科技背景中跳脱出来,成为一种“科学的宗教”、一种符号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基因决定智商、决定寿命、决定是否得病、甚至能觉得人在未来是否成功的言论更是层出不穷。
那么,基因决定论到底是否正确呢?
1.1用基因来解释
我们在高中生物课本中就已经领会到生物世界的丰富多彩[5],“沙鸥翔集、锦鳞游泳”“树木丛生,百草丰茂。”各种各样的生物构成了一个多彩的世界。而世界多样性的起源正是基因。
决定生物个体性状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因。从昆虫有几只脚、鹦鹉羽毛的颜色,到猫狗灵敏的嗅觉,再到工蜂高组织性高效率的工作,都是由基因决定的事情。人的身体同样也是由遗传基因影响的。这既是生命多样性的根源,也是每个人拥有与众不同的外貌、体能、举止等的原因。“正是精子碰到卵子产生了一系列巨大的反应,成千上百的反应一个接着一个在一个个无法相信的复杂体网络中相互交迭,不管是什么条件,其结果是出现了一个人类的婴儿,而绝不是一只金丝雀或者长颈鹿或者蝴蝶。”[6]
然而,还是有不得不说的地方。我们通常把个体当成自然选择的单位,把个体看成化学生物工作的单位,认为每个生物个体为着自己的利益而奋斗。这似乎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一只动物是作为一个由各种系统构成的整体进行化学活动的,它在主观上认为自己是一个单位而非由各种基因构成的群体。为生存,它们绞尽脑汁开发出新的适应环境的特性,不被淘汰,投入到无比现实又残酷的斗争中去。但问题在于它并不能解释一些问题,比如既然我们是为个体而奋斗,为什么每个细胞内都有一套完整的细胞拷贝?为什么工蜂会为了蜂群的利益牺牲自己?为什么旅鼠要冲出悬崖坠入海底来控制种群数量?事实上,我们往往会用抒情的笔调来描述这些事物,加入譬如“利他主义”“奉献”的词汇粉饰文章,但这毕竟是拟人化的写法,不适合描述生物现象,也不适合生物学研究(在我的调查中有74%的受访者赞同“生物也会无私奉献”的观点)。
图1.对于“生物牺牲自身利益的行为往往是为了种群的利益”的赞同程度调查结果
《自私的基因》却给出了不同于我们往常认为观点的另一种看法。作者道金斯认为:生物本来就是一种“基因机器”,由多种基因构成,作为将它们协调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繁衍后代的机构而存在着[7]。它们的作用是消极的,仅仅是为了为基因提供一个抵御外界环境以及意外攻击的外壳。
这么说是不无道理的,最早正是基因在外界环境的影响下生成了将简单分子构建成复杂分子的能力,并以快得多的速度重新发生合成、复制过程。基因完全控制着生物的性状,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优秀基因生成的性状更适应环境,因此这种基因生存的概率更高,也就更加容易延续繁衍。毕竟,我们会随着身体的衰老、心智的迟缓而最终消逝,但基因终将传承下去,成为代代的永恒,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东西即使会在交配后立刻死去也不惜这么做的原因——真正的受益者乃是基因,而绝非个体。基因才是这个世界上的幕后主宰。
换句话说,所有的生物体只是基因在演化过程中“发现”的一种优良的存活状态。在竞争的过程中(注意此时的单位并非个体而是基因),基因与基因间使出浑身解数进行着搏斗,任何稍微一点的优势都会被无限地放大,成为淘汰其他基因的“霸主”。也许他们发现了将细胞结合能够发挥更大的优势,于是这么做的基因就活了下去。后来竞争者越来越多,生存的看家本事也就精益求精,以至于现在大多数成功的基因都安然寄居在多细胞生物体内,如军师一般操纵着个体。他们创造了我们,但却绝非以确保我们的生命为终极目标。他们只是把我们当成一间旅馆,如匆匆过客,随着繁衍而转移地点,弃我们而去。我们终将逝去,但他们的目标确是永存不朽,星辰大海。
有人也许会指出,意识乃是生物才会有的特征,基因是不可能“想要生存下去的”。诚然,基因不会知道自己在竞争、努力生存,也不会有喜怒哀乐,它们只是按部就班的完成它们该做的事情——表现生物的性状。但是这种行为恰巧表现出一种“竞争现象”,如同达尔文自然选择理论那样,“优胜劣汰”。因此我的说法如同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巧妙地比喻那样,只是一种更加直观、易于理解的说法。
虽然这种观点不够显然,但确实能够体现基因“决定性”的本质——一切由基因决定,向对其有利的方向决定,这就为我之后的论述铺平了道路。同时它也能解决许多从个体角度看不出的“利他”困境:蜂的自杀是为了蜂类基因的延续,旅鼠亦然;人的性欲由基因控制而非完全自己动情;细胞的每一套复刻基因都是为了增加某种基因的数量……
彼得·梅达沃提出了这样的观点[8],利他主义行为在“为了物种利益”的假设下不成立。否则,在这一看似伟大的人口刑罚中,有益于“自杀奉献”的基因会在这种行为下与它的载体一同消失。结合刚刚所言,真实的情况应该即个体是为了基因尽可能存活而存在的,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个体制内的自身的复制品,这是一种特殊的利他主义。显然,基因是自私的,它们的目的并不在拯救我们,我们只是它们创造的机器……
1.2基因共同体与统计学结果
我们已经知道,万物都是基因组成的机器。猴子是基因组成的机器,鹰是基因组成的机器,大肠杆菌也是基因组成的机器。那么在不考虑人类社会的情况下,从每一个个体的生、老、病、死,基因能否决定一切呢?答案是肯定的。
达尔文对“自然选择”的概括是:生物在环境变化的选择压力下,“保留有利变异,淘汰有害变异”。从上文基因的角度来说,拥有优质基因的生物或物种存活概率更大,因此物种在激烈的自然竞争中是否能够合格必然是由基因控制着的。并且由于基因控制着所有合成物质的特征,针对个体的物理特征而言基因的决定性自不必多说。下面我只简单论述对于两个有待论述的方面基因所起的绝对性作用。
一是意识。当然,意识并非凭空生成的,是由基因决定了它的存在。意识一来由基因组成的生物的脑来决定,不同动物的脑结构与容量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动物的智力水平、活动能力与活动范围[9],二来也由自身的物质条件决定。事实上,根据之前的理论,由于外界环境的多种多样,基因已经不再能像细胞生物时代那样通过条件反射来控制生物的行为,它急需一个复杂的中枢系统,一个指挥台来决定个体的行为,因此一个与个体相适配的大脑机构应运而生。而大脑存在的目的便是对外界的变化做出应激反应以保证个体的生存概率最大化,从而使得基因延续。例如,基因不会给老鼠安装人一样的大脑,它只会安装一个可以满足老鼠日常生存需要的大脑,至于“老鼠是怎么来的”这种无关痛痒的哲学问题,若是老鼠的大脑能思考这些简直是浪费能量!因此,意识乃是基因的体现,意识从未跳脱出基因的掌控之中。说到底,脑子对于基因机器做出实际贡献的主要方式在于控制和协调肌肉的收缩。
二是外界环境。从刚刚大脑的阐述中我们便可知道,正是特定的外界环境造就了特定的基因,而所造成的基因导致了个体能有策略地适应环境。换言之,出生后个体所处的环境早在它出生前就被它的基因缜密地考虑到了。因此外界环境虽能与个体进行互动并对个体有所影响,但是这一切都“命中注定”地被基因安排好了,也就不存在单独拎出来的外界环境对个体所造成的影响。外界环境只能筛选基因,比如坚硬的果壳会让鸟类喙部基因生成更加坚硬的喙,但外界环境却无法改变一个由基因控制着的个体,它在这个环境下的结局早已被自然知晓。
这样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如何看待外界环境中的随机性?确实,即使是同一片草原的同一种兔子,有的吃饱穿暖直至交配后自然死亡,有的却出生没几天就会被老鹰抓走吃掉——这似乎是反驳基因决定论的一个颇有效果的论证并且颇为人津津乐道。然而这一说法给出的事实没有错,但却没有意识到一个重要的观点:这个外界环境中的随机变量依然是由其他基因组成的——同样有构成捕食者鹰的基因,而基因告诉它应该捕食肥嫩鲜美的兔子作为能量补充的来源。因此事实上所有的基因构成了一个“基因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中包含了所有的现象,而基因决定了这个共同体中将要发生的一切。当我们把视野放得更加高及本质的时候便会发现,基因共同体中包含了所有的基因样本,一个种群含有的基因样本与其他基因产生的互动成效只是这些样本的统计学意义,并且往往由种群的形式表现出来。正如处于热运动的分子速率千奇百怪,但其平均速率却是固定的。
同时这还告诉我们,所有的基因都是自私的(至少所有曾经存在的不自私的基因都将在竞争中消亡),不仅仅进犯行为和捕食行为这些最直观的“损人利己”的行为体现了自私,哪怕是利他行为,都是基因为自己考虑的结果,正如梅达沃所言,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的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它通常会体现为个体的自私性,但在有的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10]。
真相就是这样,生物界中基因决定了一切,并且对整个物种来说,普遍的爱与利益是毫无价值的概念。然而人类社会却仍有它特殊的一面。
二、不在我们的基因里——人类社会万象
2.1后天环境与“鸽子集团”
当然了,人类究其本质也是一种生物,与其他的哺乳动物一样,被一组特定的基因表现性状并进行着传承基因后代的有性繁殖。人类的基因也具有自私性。就比如,性欲与“喜新厌旧”的存在即可说明:人总是尽可能地想让更多的后代传承自己的基因,使其得到延续,因此与尽可能多的异性交配。从这种意义上说,成吉思汗便是最成功的基因机器,因为他的子孙后代高达1700万[11]。
但我们同时也知道,这种行为在如今是不被社会道德所接受的,至少在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着一夫一妻制来保证这一点。总而言之,人类除了生物基因固有的自私性之外,还有另一个独特之处——“文化”。不仅是指信息的传递(这一点许多动物都可以做到),而是指人能够创造绚烂的文明,创造各种伟大的国家与历史奇观,也可以制定政策法律、意识形态。这与遗传倒有类似之处,即它能导致某种形式的进化[12],并且能够被人类后代传承下去。牛顿并不能与我们现代人交流,但却可以通过文化符号——文字和我们联结在一起,而我们中间隔着的多代人都可以以这种方式交谈。同时,它也独立于生物环境,对人的行为举止和意志产生着不可抗拒的影响。
因此,即使是拥有同样的基因,把个体放在不同的社会环境里也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基因的决定范围并不能扩展到人的本质,人的性格、心理、行为也并非只由生物因素所支配。孔子说过:“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就是指的不同环境对人的影响。哈瓦德与里夫金在他们的著作《遗传工程的时代——谁能代替神?》中也提出:我们要反对用生物基因来曲解人的本职;人的本质不可能是各种化学物质的总和,也包含着心理属性、社会属性。
关键的一点是基因表现或基因选择中可能会受到基因生活环境的直接影响。恶劣的环境往往会导致不佳的基因表现。假如某人饮食不健康,不运动,吸烟酗酒,或长期处于压力之下,这些因素都会对他或她体内细胞中的基因表现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改变体内细胞的基因表现,对其施加积极的影响,以实现更健康,更重要的显性性状。换言之,基因固然是已经决定好了的,但是这种基因的后续表现形式却与个人生活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外界与基因碰撞便会产生不同的表现型。极端的例子便是传销行动对人的洗脑,盲目的人什么都干得出。
“基因决定论”的兴起确实与大众对基因看法的偏差有关。当人类无法完全认知自己时便会搬出一个万能的上帝,而当旧的上帝已经无法解释许多事情了便搬出了“新的上帝”基因,从而产生了新的宿命论——“基因宿命论”。虽然牵扯了不少神秘主义的色彩,但这种宿命论本质上是对自身命运难以掌握的感慨罢了。
为什么人们会被后天环境所影响呢?本质上说人相比社会环境还是太渺小了,人极少能改变社会,而要是想在既有社会下实现利益最大化,只能告诉自己做出适应社会、与社会主流相符合的行为。生物学家习惯在基因、个体或者物种的水平上寻求各种有利条件。我们在这里不探讨社会文化的本质,只知道任何的文化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以个人对该文化的接受、相信与践行为成功。我们无需去探讨信仰宗教、欣赏音乐与舞蹈或是进行社交活动有什么生物学上的一般价值,尽管它们确实可能存在。我们只知道,人类包含着这样一种基因,即能够迅速接受一种社会文化并与他人一起践行这一文化,并从中获得利益,哪怕这对个体本身无益。而这种基因的“合群性”也必然能使个体在社会中获得更大的成功,如同一个“鸽子集团”,将所有干着同一件事情的人形成一个强大的团体。
这一说法是与人的机能自洽的,人是愿意放弃其短暂的自私利益,从而在长远观点上获得更大的利益。“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丢了芝麻捡了西瓜”都是这一现象的通俗化与口语化体现,而刚刚的理论乃是这些话的解构。我们可以看到“鸽子集团”给我们带来的长远利益,而且其中的原因往往也有规可循。可以看到,我们是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的自私的基因的。
2.2自由意志——与宿命的“决裂”
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一剧中,用抒情诗般的美丽语言讴歌:“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
人类是地球上唯一拥有自由意志的生灵,并始终对自己的这一特性称赞有加。英国大宪章提过:任何自由人,未经其他自由人之依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正是表现的人类对人的自由意志的尊重。
自由意志的产生机构是大脑,大脑决策机构是何时产生、如何产生的现在依然众说纷纭。但不可否认的是,大脑确实清清楚楚地作为一个与身体其他部分都有不同的部分,它是用于活动的器官,却控制着感官信息的获取,控制着其他肌肉的收缩,控制着人的思维从而决定人之后的行为。大脑的组成单元是神经元,根本上说不过是动物(植物不需要大脑)的一种拉长了的、薄的细胞。经过复杂的化学反应,成为了一个储存信息、分析决策的系统。
基因机器的行为往往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尤其是对不曾拥有社会环境的动物而言。要么是觅食、要么是配偶、要么是生育,这一点是与人类相似的。我们也总是认为它们与我们有着一样的感官体验。我们每一个人出于自身的体验都了解了这一事实:许多生存机器已经通过进化获得了我们称之为“意识”的特性,并使其成为基因的代表与发言人去控制生物体的行为[13]。
与动物不同,人类的大脑也接受着来自社会的信息,因此并非完全由基因控制(这点在第一章已经论述过)。不得不提到一个“模拟”的过程,如同写AlphaGo的程序员并不能预先估计到一切可能的棋步,列出针对每一着的最优决策,毕竟程序员没有这个智力与时间(穷尽宇宙的能量也无法刻画出围棋中可能产生的所有情况),程序员能做的只是提纲挈领地告诉AlphaGo下棋的规则与思考方式。基因也是这样,赋予大脑基础的功能,告诉大脑大致的思考方式,剩下的就交给大脑自己来判断。
有一种哲学的说法是,意识之产生也许是由于大脑对世界事物的模拟已达到如此完美无缺的程度,以致把它自己的模型也包括在内[14]。大脑需要预估和模拟很多食物,这就是自由意识产生的必要条件。基因创造了脑,脑是进化的产物。人类行为正如指导心灵最深处情感反应的能力一样,是一种迂回的技巧,通过这种技巧,人类的遗传物质已经并且继续保有原来的样子[15]。这是基因对自身的超越,它为把社会与个人连接在一起创造了物质基础,显现出人类文化在生物基础上的组合加成效果。
2.3“觅母”、上帝与信仰——似是而非的“决定论”
说到底,文化也是由一群称为人类的基因机器创造的。为什么把文化也看成一种新的、集体性的基因呢?道金斯把这一现象称为“meme”,即觅母基因。觅母从广义上说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大脑转移到另一个大脑,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16]。它应该被看成是学术意义上一种有生命力的事物,比如,鲁迅的文字就像一声钟响警醒着世人,那么当鲁迅的文字传播时,这一觅母就从你的大脑转移到了我的大脑,如同寄生一般。正如宗教将世界各地的人们连结起来,在每个人大脑中留下一串结构,形成一片神经网络。
觅母是与传统基因相互支持、相互加强的,它不仅推广了基因的概念,也顺理成章地解决了很多问题——比如它的起源便是一场觅母基因的竞争,并且时至今日仍在人群中展开争夺,只不过淘汰的形式变得温和了:不再是以被淘汰个体的死亡收场,只是人“自由意志”下观念的形成与转变。
许多学者,尤其是不涉及文史哲方面的学者,都认为上帝是一种人类无法认清自己搬出的救星,正如我在2.1节中所讲述的那样。然而这种文化并不能简单地与基因区别看待,“上帝”自然也是觅母库中的觅母基因,虽然没人知道它到底是如何产生的,至少宗教内部的说法与阴谋论的说法都有极大的神秘主义色彩,不能让科学界承认。不管怎么说,“上帝”这个概念已经是最成功的觅母之一了,以至于在几千年的口头、书面传承中始终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甚至成为了一门大学问。
我想其中的原因似乎可以这样解释,一是上帝确实能够解答人类许许多多的困惑,产生说服力,让人对其产生信仰与崇拜。换言之,它有极大的心灵与文化感染力,并且开出了极其诱人的条件:死后存在的美好世界,令人乐于接受,一代代在后代中传承。二便是“鸽子集团”的缘故,直至现在,宗教都是一个强大的力量,内部的人员紧密连结层层相扣,拥有着社会中不可动摇的话语权。同时所有的宗教与上帝都有一种潜在的永久性,正如上帝自身都不老不死一样,都宣称上帝及一些信条是永久存在的,这与基因不朽有着无比的巧合与相似之处。
文化觅母往往是与信仰紧密连结在一起的,不同的觅母也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信仰观念。而信仰在人类社会中自带的属性便是“试图增加信仰者的数量”,因此信仰与觅母、基因一同展开与其他同类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们都没有什么神秘之处。
这里的信仰指的是盲目的信仰,比如对意识形态的盲从。信仰甚至不需要任何的证据,它是对一个事物毫无保留地信任——一切证据与反驳对信仰者都是无关紧要的,他们只负责坚定不移。这是觅母基因的终极目的。如果两个人信奉不同的上帝,那么毫无疑问他们的争论根本就不会有理性的展开——他们只希望对方立刻烧死在火刑柱上,或者进入六道轮回永世不得翻身。意识形态与各种主义都是如此。所以一个人也许主观上拥有着自由意志,但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不过是觅母的传播者与代言人罢了。
2.4我们能摆脱基因的控制吗?
我们似乎可以做到摆脱基因的控制。我们是万物的灵长,有这无比灿烂的文明与自由高尚的意志,并且能够传承前人的知识与文化使得个人与社会朝更好的方向前进;我们似乎又无处可躲:我们一手创造的文化本质上也是由基因决定的,并且我们思想交织碰撞的结果也被基因共同体中飘荡着的觅母基因一手掌控,这一说法颇有庄周“无不有所待也”的神韵。这实际上是一个笛卡尔两难问题,毕竟人仅凭自身的意志无法判断意志是否被某种力量控制着[17]。抑或是说,基因即是意志,意志即是基因?正如性欲与性欲基因可以看成是一种相互决定的并行关系?这个我们无从知晓。
基因始终控制着文化,文化只有当符合基因的利益诉求时才会得到选择与被保留。文化终究是生物学现象,服务于基因,旨在平衡基因机器的行为而产生,从而产生了人类社会。
但无论如何,不考虑基因决定范围到底有多广这一点,我们知道人的命运是可以由自身的行为去改变的。如果只把基因看为物理上的特征,那么即使基因相同,也可以通过不同的行为与外界环境来使得基因像更加积极的方面去表现。凡事只要利用得好,再差的条件也能变为优势。史铁生和尼克胡哲都存在着下半身残疾,但一个成为了成功的作家,一个成为了成功的演讲者,这颇有成功学的意思,但无数的例子都表明,即使是频谱最差的基因只要有外界的合适引导与适合的觅母的介入,如在困境中保持希望,都可以让携带基因的个体获得收益。
至少,在公众面前过度的宣扬“基因决定论”,不管它本身是否正确,它必然会成为一种令人懒惰的觅母。这种觅母打着宿命论的旗号使人不思上进,逆来顺受而不去追求现实的成功,让人一边感叹“这都是基因给我的命”,一边放弃了许多改善自身境遇的机会,对复杂人类基因变异的处理变得形而上学而简化忽略了客观世界的多样性。也许主流不认同决定论,正是因为它打击了个人奋斗的价值,成为一大伦理学上的困惑吧。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待“基因决定论”呢?
2.5并非不能“两全其美”
当代几乎所有针对“基因决定论”的批评都是根据“还原论”展开的。罗丝、卡明和列万廷的《不在我们的基因里》里就把它当成洪水猛兽,认为相信“还原论”就是相信“决定论”,基因水平上的还原论就是基因决定论。
还原论的意思大概就是局部定位全部,认为所有的生命活动都是归结为简单的形式,而所有具体的行为都是某一种内在形式的还原。19世纪之前的还原论是在形态水平上展开的,比如将肌肉运动、骨骼运动还原为杠杆运动,血液循环还原为水泵的流体力学[18]。现在的还原论则是基因水平上的还原,认为生命与基因是统一的,并且在人类基因组计划完成之后被提供了更有力的证据。
但这种批评的问题在于认为我们不能“一边唱歌一边跳舞”一样,认为我们要么就完全认为基因决定一切,要么完全相信“自由意志”,我们不能两全其美。他们举出了自由意志的正确性后便不再认可决定论的观点,这是一种走极端的行为。他们没有理解基因(不包括觅母的情况下)对生物统计学意义上的影响,即基因竞争下的必然的对应于种群的结果,也没有理解基因肯定对任何一个经由自然选择而进化出的行为模式都有统计意义上的影响。此外,基因确实可以决定人的性状,比如性欲基因对人的影响,然而在某种社交情况下也必须克制这一点。
换句话说,我们既不能相信像《社会契约论》里所说的那样,进化中重要的是对整个群体有利,而后天培养的道德可以改变人心灵的方方面面,也不能相信后天绝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本质,忽略所有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人永远是两者的结合体,并没有非此即彼的关系,并不会像有些线式思维模式的人认为的那样,人永远自私或者永远无条件地利他。所以“还原论”和“决定论”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可能会哀叹基因决定的真相,哀叹生物无法改变流淌在自己身体里在幕后掌控全局的基因。我们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这些真相的真实性,然而,越是了解生物必然的自私性,了解基因决定论的本质,我们就越有必要去赞扬那些人类社会中流传下来的宽容、合作、为社会奉献的美德。我们作为有意志的个体,为什么不能反抗基因的统治,推翻既有的体系,创造一个互利共赢的局面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培养一个这样的社会,所有人都是“囚徒困境”中那个选择与相信伙伴、与伙伴合作的人呢?至少,在使用避孕套的过程中,我们已经做出了反抗的第一步。
我们应该运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完全对基因的超越,创造基因以外的价值。我相信人类并非不能“两全其美”。
结语——只有我们,才能够反抗基因的暴政
我在2.2节里面已经提过,文化是可以经由人类传承下去的,它将年迈的生命的毕生所学、所感、所拥有的最真实的触动,毫无保留地传给年轻的生命们,从而使得后人保有物种原先的经验并不断对其改进。
文化的前提是脑类的储存能力与记忆力,当储存于记忆发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然会产生。那么,我们也可以将爱、利他主义等在基因竞争中毫无价值的概念告诉我们的后代,让他们脱离从基因的控制,反抗基因的暴政。毕竟,“从来如此,那就对么?”基因竞争只不过是一种最原始的自然选择方式,并不代表这么筛选出来的一定会是最优秀的基因机器,“三体人”就很好告诉了我们这一点(虽然我并不能想象出这一物种是如何产生的)。
索尔仁尼琴曾说过,“文化是民族之火”,它将不同的、相隔遥远的人类紧密地连结在一起,反抗社会上所有反对真善美的事物[19]。那么我们也可以推广至人类全体,联合起来共同反抗那些基因的残酷无情,这是我们共同肩负的责任。
基因决定论带来的不应该只是悲观的宿命论,毕竟,从人道主义的观点来看,基因并非人的主宰,人类也不应该做基因的奴隶。动物之所以是动物,人之所以是人,主要也在于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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