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加林的两段感情。哪一段算是“真爱”,如果你是高加林,设身处地,你如何选择?
我认为高加林的两段感情都不能算是真爱。根据耶鲁大学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的爱情三角理论,爱情由三个基本成分组成:激情(爱情中的性欲成分,情绪上的着迷)、亲密(深层次和坦诚的沟通)和承诺(维持关系的担保)。满足其中任意一个条件便是爱情的最低门槛,而我对“真爱”的定义便是这三者同时满足。
巧珍和高加林的爱情中最显著的是“激情”:“巧珍那漂亮的、充满热烈感情的生动脸庞,她那白杨树一般苗条的身体,时刻都在他眼前晃动着”、“看一眼她的身体,高加林的心里就有点火烧火燎起来”。但是巧珍和高加林的爱情中是没有“亲密”的,即他们没有办法做到深层次和坦诚的沟通。高加林一心想的是诗和远方、一切高势能的文化符号,而巧珍只关心他冷不冷、钱够不够花,她的文化水平限制他们的谈话层次止步于“家里的母猪近况如何”。此外,这段关系中似乎也只有巧珍单方面的“承诺”:“我要给你过星期天”、“你在家里待着,我给咱上山劳动!不会叫你受苦的……”。哪怕是在高加林前往县城前巧珍主动地向他索取承诺时(“加林哥,你常想着我……”、“你就和我一个人好……”),高加林也只是两次“点点头”,并“坚决地转身,向县城走去”。对比他受张克南母亲侮辱后对自己的前途所许下的承诺“我非要到这里来不可”,高加林对巧珍的两次“点点头”足以证明他对这段感情的不坚定。因此,高加林和巧珍的爱情用“爱情三角理论”来解读属于愚蠢式爱情(Fatuous love):只有激情和承诺,没有亲密沟通。没有亲密的激情顶多是生理上的冲动,而巧珍的单方面承诺对高加林而言也是不值得一提的。
而根据这个理论,黄亚萍和高加林二人是几乎没有爱情可言的。路遥在小说中几乎没有关于两人“激情”或是“承诺”上的描写。至于“亲密”,两人虽然看似有深层次的沟通,但谈话内容又太过于装模作样、虚无缥缈,似乎在制造一个高势能文化的泡沫供二人自我陶醉。政治问题、能源问题、“自由”,这些话题够“深”但却缺乏了坦诚。
尽管高加林最终认为,相比黄亚萍他是更爱巧珍的,但是我认为高加林的独特身份使他注定不会有任何“真爱”:他是一位处于“交叉地带”(城乡结合部)的边缘人物,他既不属于刘巧珍象征的乡土文化,也不属于黄亚萍象征的都市文化,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上,因此他只能是一个人。
刘巧珍是“乡土文化”的符号性表征:她隐忍、善良、宽厚、热爱劳动。根据费孝通《乡土中国》中的理论,巧珍就是典型的遵从于传统乡土社会亚普罗式男女关系的女性,所谓亚普罗式的意思是,她默认“男女有别”的社会分工,这种隔离不但是身理上的,更是心理上的,即男女不向对方渴求心理上的契合。同时,巧珍也遵从于乡土社会所追求的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权力的稳定。巧珍的可怕之处在于,她对于高加林这位知识型人物的膜拜几乎是无条件的。她把自己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了高加林身上。她快乐着高加林的快乐,而自己的个性与要求则在这种价值观中被压制了,剩下的只是文盲女性对读书人的崇拜与顺从:听从高加林让她刷牙;任由高加林按着他对远方世界的想象打扮她,给她戴红头巾;甚至高加林和她分手,她也完全认可他的决定,觉得自己配不上他,随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黄亚萍是追求的则是现代工业社会“浮士德式”的男女关系。浮士德式男女的特征是不断的变化与追求心灵契合的过程。因此,黄亚萍绝对不会是“顺从”的,她的爱情也绝不会是“稳定”的。小说中有这样两段全知视角的描写:“他当然也有不满意和烦恼。他和亚萍深入接触,才感到她太任性了。他和她在一起,不像他和巧珍,一切都由着他,她是绝对服从他的。但黄亚萍不是这样。她大部分是按她的意志支配他,要他服从她。……黄亚萍就像烈酒一样,使他头疼,又能使他陶醉。”
对于巧珍,高加林一方面享受着她的绝对顺从,一方面又鄙视着她话语中的家长里短。对于黄亚萍,高加林陶醉着和她的“深层次”谈话,另一方面又苦恼着她的不服从。作为一个既不属于乡村也不属于城市的边缘人,高加林心中理想的恋人是两种文化“对他有利点”的集大成者,而常识告诉我们,具备“深层次”谈话的女性是做不到绝对顺从的,反之亦然。因此,高加林注定是没有真爱的。
如果我是高加林,如果非让我在和巧珍的“愚蠢式爱情”和与黄亚萍的“几乎无爱情”之间选择,我会无奈地选择后者。因为激情是爱情中最速朽的成分,等到激情不再,巧珍每天的“家长里短”式谈话一定会给“我”造成极大的痛苦,这肯定是比黄亚萍的任性更让“我”难以忍受的。而黄亚萍和“我”一样,是两个前进的个体,这样互相促进成长的关系对于作为边缘人的“我”是更有益的。
2.你觉得高加林在奋斗的路途上做错了么?
我认为高加林做错了。从行为学上的角度来说,高加林是一个“自我一致性”特别低的人。他在被三星挤下教师岗位时痛批乡土中国人情社会那一套理念,要“写状子告他”;等到他自己因为叔父的权势被提拔去县里工作时,他的心态又变成了“被查出来的是少数。占胜说,哪个猫都沾腥哩!”我认为一个人之所以被尊重多是因为他所坚持的原则。而高加林呢,当“人情社会”危害到他个人利益时便痛批,有利于他时便接受,这样的价值观是不值得提倡的。这样的低自我一致性也和他所接受的教育和文化些许关系。如果他不曾踏出农村,他就会和村里人一样,“对这类事已经麻木了,因此谁也没有大惊小怪”;如果他不曾踏出农村,他就会和他父亲一样,被挤下教师岗位后忍气吞声,认为“人家通天着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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