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安琪
存在主义哲学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人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亦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存在的基础上自我造就。在我看来,《大河深处》是一篇带有存在主义哲学色彩的小说,作者没有刻意去完善“我”、路翎和老笃的行为动机(老笃的故事相对较为完整),一切叙事都隔着一层薄纱,所有人物的人生似乎也难以提炼出某些明确深刻的意义。但是我认为剖开虚无飘渺的表面,小说的精神内核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宏大:路翎和老笃,都是留在时间缝隙中的人,他们的生命碎片恰如时间长河中偶尔激起的浪花,被“我”捕捉到些许细碎的记忆,在一场跨越时间的相遇后又随着大河滚滚逝去。在大河深处,无关生命整体意义或伦理世俗对错,只能浅浅感受到一个生命精神世界的余温,窥探他与内心的对话。光之教堂背后,是对这种超越个体的精神性力量的注解。
“我”寻找路翎这一行为并非一时兴起,而是一种冥冥之中注定要完成的“使命”,是将散落的小拼图块拾起拼接的过程。从最初“我”在前男友家中初见路翎照片的惊鸿一瞥,“照片就有这个功能,将一瞬成为永恒,使后来人仍能见到他的面貌,甚至感知到他的呼吸”,到后续三次的巧遇,“我”总觉得看不见的地方有一只手一直指引着“我”,把“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领向他,直到“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忽视就是亵渎。我认为,作为文字工作者(“我”参与翻译外籍作品),“我”对照片、账本和书籍这类纸质材料天然地带有敏感性,它们对“我”的召唤,让“我”出发寻找路翎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充满感性的决定。“我”并非出于特定目的前往盐寨,而是在故纸中相逢的命运感,把“我”架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雾里看花般地接触到一个陌生人的前半生,由此引发出内心的好奇与探索欲,希望把故事续写完毕。这种续写,不在于故事的逻辑性和完整性,更在于对“我”感知到路翎身上某种超越性的精神归属。
这一点从选段中就可以得到印证:“我用手摸着墙壁上凿子的粗糙的痕迹,在那张石凳上坐了一会儿,很多年以前路翎就这么坐着,我走到了他设定好的终点”。如果“我”想寻找的故事结局仅是路翎的死亡,那么小说在“路翎女儿告知主人公路翎到达盐寨后的生活情况”这一段就应该结束了。如此分析,一人教堂和光之十字架的出现是别具深意的。墙壁粗糙的痕迹、大汗淋漓的建造者、透进来的暮光,都带有生命的印记。光是美好而朦胧的,教堂亦天然带着神圣感,这种精神性的寄托才是“我”在这趟旅途中体验式感知到的最宝贵的事物:生命最终归于此地,是一个人放下往事纷纷扰扰,义无反顾地实现自我造就,获得信念力量和内心安宁。我们无从得知路翎是否对抛下原配妻子感到愧疚,无法明白为什么他又不再传教,甚至路翎建造教堂和坐在教堂的模样都充满“我”的主观想象。但这种摸不透意义的叙事角度才正是“大河深处”的本质——大河是赤吾江,也是时间长河,任何生命都不过沧海一粟,只留下点点碎片供后人撷取,不必过于执着意义何在,重点在于“我”在寻找过程中充满主观体验的自我实现。
如果说路翎内心世界的归属地是一人教堂,那么老笃的精神家园或许要追溯到代表赤吾族信仰图腾的巨蛇身上。两人的人生中都曾遭受一些不如意,路翎“皈依基督教、最终在盐寨安家”和老笃选择留在贫困落后的大山中,其实都是在找寻内心想要的生活,得到救赎与疗愈。在这一片土地上,在大河深处,时间是停滞的,路翎的生命终结于此,老笃仍在听着邓丽君的歌、日复一日地做着被淘汰的工作,外部社会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唯有他们的生命躲藏在时间缝隙中,固执地守着自己那份不为外人所理解的小世界。我想,作者通过“我”这样一个年轻人形象深入赤吾江,亦是在表达一种时间的传承:“我”见到路翎的教堂和老笃的巨蟒,都是在暗示着三人本质上存在共性,他们一定程度上都是不被外人理解的,做出一些看似蠢笨的事情(路翎放弃良好的家境、老笃放弃前往城市的机会、“我”为了一个陌生人千辛万苦走入盐寨),但他们都在这过程中获得了生命的精神性体验(或者说,一种信念的力量)。我想他们是一类“直觉式行动的人”,他们对内心那片小小自有地的追寻,是生命一种最原始本真的表达。
最后,我想谈谈“光”这一重要意象与主题的关系。如果把大河深处理解为时间长河的溯源,生命原始的萌芽,那么“光”则在本就捕捉不定的叙事中为整篇小说蒙上了一丝朦胧的美感。从晨光初露到选段中的暮光透进,“我”完成了一场生命旅途的续写,像是误入仙境的爱丽丝,终将返回现实世界。路翎和老笃的故事都将告一段落,但他们对存在意义的自我构造,对内心世界平和的实现,就像亘古以来日出日落的光,跨越时间长河感召着“我”。这些闪着光的生命碎片,充满神性的力量,永远在时间缝隙中等待下一位远方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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