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目标
复旦大学《章程》第一章第五条、三章第二十条:复旦大学坚持通识教育的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自我管理,培养具有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专业素养的人才。在本科教育中,学校构建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专业教育为核心、研究性学习和书院生活为特征的教育教学体系,并坚持不懈地完善自我。
二、复旦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理念
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复旦大学在《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若干意见》(2014)中明确指出“将通识教育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作为通识教育理念重要载体的核心课程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环节,核心课程将努力提升学生人文情怀,传递科学精神。核心课程的教与学将成为学生开展专业教育学习的“助推器”,学生在修读核心课程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视野是反思专业学习的着眼点,其培养的各项能力是专业学习的基础。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旨在培养学生:
- 价值选择和判断能力、道德推理能力,努力承担公民的职责与义务;
- 理解人类文明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能力,直面人类世界所面临的发展与挑战;
- 认识现代性社会基础框架的能力,充分体认全球化时代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
- 体认中国文化独到智慧的能力,从传统中汲取宝贵的经验,把握中国国情;
- 运用科学方法论和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 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推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