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治通鉴》看司马光对变法的态度及其政治理念

 18300680077  黄梓健 经济学类

 

司马光是王安石变法的坚定反对者,他曾在经筵上以“萧规曹随”一事劝谏宋神宗不要采纳王安石的变法政策;王安石倒台后,司马光又将变法的措施全数废除。然而,历史上不乏成功的变法与失败的变法,司马光是否对这些变法的措施都持反对态度呢?如果不是,司马光认同和反对的变法措施又分别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司马光对这些措施的态度又体现了其怎样的政治理念呢?由于王安石变法主要措施集中于经济领域,本文试图结合《资治通鉴》中对经济政策变革的记载给出上述问题的解答。

一、  司马光对不同变法的态度

1、   认同减轻百姓负担的政策改革,反对加重对百姓的剥削 

在司马光的观念中,国家的法令和政策应从减轻百姓负担出发,而不应该加重百姓的负担。在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古代社会,底层百姓(主要是农民)负担过重往往伴随着严重的土地兼并,这不仅冲击农业生产活动的规模和质量,还激化农民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的矛盾,进而冲击封建王朝统治的根基,这是北宋所面临的问题之一,也是王安石声称要解决的问题与之相反,对百姓的“减负”措施则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一定程度上缓和社会矛盾,从而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

在《资治通鉴》中,减免赋税、削除冗官的措施常有记载,如吴起在楚国的变法“起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要在强兵……(《资治通鉴·周纪一》)”、在汉光武帝推翻王莽政权后“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民也。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者并之。’(《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四》)而冗官的问题恰恰是北宋王朝国库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见司马光可能已经指出了北宋财政问题的一种可能方案:裁撤冗官、削减冗费,而王安石变法中的敛财于民。汉文帝时期“六月,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为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资治通鉴·汉纪七》)与汉武帝时期中央政府通过缗钱令将大量私有财产收归国有做对比,前者是“清净恭俭,安养天下,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而阡陌之间成群,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资治通鉴·汉纪九》)”的富足,后者则是“孝武内穷侈靡,外攘夷狄,天下萧然,财力耗矣!(《资治通鉴·汉纪九》)的凋敝,足见司马光的态度。除此之外,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记载了汉武帝时期的一位官员的事迹“左内史儿宽,劝农业,缓刑罚,理狱讼,务在得人心;择用仁厚士,推情与下,不求名声,吏民大信爱之;收租税时,裁阔狭,与民相假贷,以故租多不入。后有军发,左内史以负租课殿,当免;民闻当免,皆恐失之,大家牛车、小家担负输租,繦属不绝,课更以最。(《资治通鉴·汉纪九》)”也说明施政者只有减轻百姓负担,才能得到百姓的拥戴。将国家的财政负担直接转嫁给普通百姓,这样的做法是司马光所坚决反对的。

再看王安石变法的措施。青苗法虽然理论上政府贷款利息要比高利贷要低,表面上看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但由于贷款范围广泛,贷款总金额巨大,再加上官府的强制性摊派,导致其从百姓手中剥削到的财富远高于高利贷所剥削的财富;免役法在刚开始推行时,政府只向上等户收取役钱,而后政令几次变动,先是将下等户也纳入交钱的范围,后来更是不按户等而按照税赋决定役钱的多少,这无疑等同于变相的加税;保甲法强制性要求百姓成为保丁保护地主的财产,实行连坐制度,且强迫保丁购买武器,从体力劳动、精神压力和经济支出个方面加重百姓的负担。始散青苗钱使民出利所得之利复以为本但务多取岁增本钱无有定数。又免役自上等至下户皆令次第出钱募人应役(《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二)这些对百姓层层盘剥的法令,司马光必然要站出来表达反对意见。

2、   认为应该稳健改良,反对急躁冒进的颠覆性变革

一项新政策的推行必然伴随着百姓对此的适应过程,这个过程或短或长,并且会对正常的生活生产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这取决于政策推行的速度快慢以及较原来的制度有多大的变化。当法令政策迅速开始推行,且几乎颠覆了原有的政策,百姓难以适应,社会就会进入一种混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有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变革期间的混乱大肆赚取普通百姓的钱财,导致社会矛盾加剧、社会阶层割裂,使整个社会进一步陷入混乱的泥沼,进而是国家的统治受到动摇。

此问题在《资治通鉴》中也有较多的体现,其中最集中体现于货币制度的改革上。货币政策稳定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稳定的重要基础,而政府又往往通过货币政策的调整而实现某些经济上的目的。由此引出的便是每一次货币政策的调整背后,都会伴随着社会的动荡。如《资治通鉴》中所记载的“初,秦用半两钱,高祖嫌其重,难用,更铸荚钱。于是物价腾踊,米至石万钱。夏,四月,更造四铢钱,除盗铸钱令,使民得自铸。(《资治通鉴·汉纪六》)”、“罢三铢钱,更铸五铢钱。于是民多盗铸钱,楚地尤甚。(《资治通鉴·汉纪十二》)”,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一次政策的变动都伴随着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而对于王莽的币制改革,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莽以钱币讫不行,复下书曰:“宝货皆重则小用不给,皆轻则僦载烦费;轻重大小各有差品,则用便而民乐。”于是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钱货六品,金货一品,银货二品,龟货四品,贝货五品,布货十品,凡宝货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铸作钱布,皆用铜,殽以连、锡。百姓溃乱,其货不行。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盗铸钱者不可禁,乃重其法,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吏民出入持钱,以副符传,不持者厨传勿舍,关津苛留。公卿皆持以入宫殿门,欲以重而行之。是时百姓便安汉五铢钱,以莽钱大小两行,难知,又数变改,不信,皆私以五铢钱市买;讹言大钱当罢,莫肯挟。莽患之,复下书:“诸挟五铢钱、言大钱当罢者,比非井田制,投四裔!”及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胜数。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由此可见,冒进的变革可能不仅不能达到设想的目的,反而有可能使原有的生产生活都受到破坏,“每一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

在王安石变法中,青苗钱和免役钱都要求以货币形式上交,然而北宋时期商品经济虽然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整体上国家的经济基础仍是农业经济,货币的数量有限且流通并不广泛。在不合理的政策之下,钱重货轻的状况必然会出现。由于广大的普通农民因不会贮藏太多的货币而无法适应新政策的实施,上等户往往有较多的钱币贮藏且容易得到钱币,政策就必然会导致囤积钱币者漫天要价、以钱易物,许多百姓铤而走险、盗铸钱币,使本来正常的生产生活遭受破坏甚至停滞,最终使国家的经济基础受到动摇,社会稳定更是无从保证。因此,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王朝统治的立场上,司马光也必然对王安石变法提出反对。

3、   承认特定情况下政府干预的作用,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经济活动

政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并在特定的情况下起到稳定国家经济运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这一点司马光应该并不否认。司马光所反对的,是政府不加条件地全面介入国民的经济活动,甚至插足一些本该由百姓自己决定的事务上

中国古代国家干预经济的典型代表,就是“常平”政策,即为达到稳定物价的目的,政府在物价过低时买入货物、在物价高涨时卖出存货的一种政策,对其的描述在《资治通鉴》中出现多次如“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言:‘岁数丰穰,谷贱,农人少利。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上从其计。寿昌又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资治通鉴·汉纪十九》)”从中明显可以看出司马光对此事持有的是一种肯定的态度,认为在特定的情况下,政府的干预行为可以起到造福百姓、促使社会稳定的作用。而写到王安石效仿的桑弘羊时,先是,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管天下盐铁。弘羊作平准之法,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欲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而万物不得腾踊……是时小旱,上令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烹弘羊,天乃雨。’(《资治通鉴·汉纪十二》)司马光借卜式之口表达了对政府过分干预经济活动,“尽笼天下之货物”的批判态度。

王安石变法措施中的市易法恰恰是桑弘羊政策的翻版。王安石先是通过国家强制手段阻止商人进入交易市场,形成国家垄断贸易的局面,“代京东转运司官商人贩青州高家港盐至 齐州等处减价赊卖以至本司卖河北盐不转运司因此请禁商贩卖盐(《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〇)、“解盐已榷卖商人许其贩易今京西转运司又为榷法盐之过洛者, 皆苛留入官使输钱,然后放行……商旅苦之, 后不复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六);随后利用垄断势力抬高物价,以损害买者福利为代价为国家谋取利益。这样一来,王安石设立的市易司实际上成为了一家大型国有垄断企业,把持着全国的贸易。而王安石的另一反对者苏轼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谷以太贱伤农,太贵伤末,是以法不税五谷使丰熟之乡商贾争乘以起太贱之价灾伤之地舟车辐凑可压太贵之值自先王可来之不易也而近岁法令 始有五谷力胜税钱使商贾不行,农末皆病。(《苏东坡集·奏议集》卷一) 这种反对政府势力过多干预市场的思想与司马光是相似的除此以外,青苗钱的摊派、保甲法对百姓的强制要求更是政府干预过度的表现,司马光对此更是坚决反对。

4、   司马光反对意见的集中体现:对“王莽改制”的态度

《资治通鉴》中有很大篇幅记叙了王莽篡汉后推行的改革措施,而这些措施最终都以失败告终,从《资治通鉴》中也能看出司马光对此的批判态度。了解王莽的改革措施可以发现,这些措施有相当一部分与王安石变法的措施类似。

王莽曾下令“司市常以四时仲月定物上中下之贾,各为其市平。民卖五谷、布帛、丝绵之物不售者,均官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物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与民;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这与王安石的市易法极其相似,王莽所设的“市司”跟王安石所设的“市易司”几乎完全一样,表面上都声称平定物价为目的,实际上都未能达到既定的目的而成为政府敛财的工具。又有“民有乏绝欲赊贷者,钱府予之每月百钱收息三钱(《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更是与青苗法如出一辙。坐邻伍铸钱挟铜,奸吏因以愁民(《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一家铸钱,五家坐之(《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所载的连坐制度也同保甲法一脉相承,都是为了达到所谓“除盗”的目的使百姓都人心惶惶。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动欲慕古,不度时宜,制度又不定(《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的评价或许也同样适用于王安石数次变更政策,特别是免役法的次变更。在法令的实施上,王莽时期的“吏缘为奸,天下謷謷,陷刑者众(《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也正是王安石变法推行时地方官员为求政绩而强迫民众借贷,以及保长勒索欺压保丁的写照。两者如此相似,而王莽时期“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人至涕泣于市道(《资治通鉴·汉纪二十九》)”、“民多弃乡里流亡,老弱死道路,壮者入贼中(《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已经可以预见王安石变法给百姓带来的苦难了。

从《资治通鉴》对王莽改制的记叙上看,司马光认为王莽的改革措施是彻底失败的,这也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他对王安石变法所持有的反对态度。结合《资治通鉴》编修的时间发现,著作中王莽时期这一部分在王安石推行变法前就已经编撰完成,因此这不是简单的对王安石变法做出的反应,而是司马光政治思想的体现。《资治通鉴》编修的目的是让读者以史为鉴,而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本就是以史为鉴的结果。

二、   司马光的政治思想

1、   民本思想

作为一名纯正的儒家学者,司马光深受“君舟民水”观念的影响,因此在他的观念中,百姓的利益始终放在相当重要的地位认为百姓是整个国家统治的基础。他曾说过:“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此人主之仁也。司马温公文集》卷二”他倡导君主实施仁政使百姓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倡导通过仁义礼教治理国家,而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天下的财富应该用于使民众富裕而不是使国库充盈,这样才能使统治的根基得以稳固;反之,过分地压榨百姓,在短期内也许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但最终人民的反抗会对统治者不利甚至直接使国家灭亡。因此,司马光反对王安石的变法,总的来说是因为变法的措施从根本上与他通过“仁义礼教”治国的思想相悖:司马光重“仁”,王安石重“利”;司马光以百姓为出发点,王安石以国库为出发点。

虽说司马光有着浓厚的民本思想,但他本身并不是代表着社会底层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说,司马光仍然站在维护宋朝统治的立场之上。从这一点上看,司马光和王安石的根本目的是相同的,而他们的分歧在于应该构建一个怎样的国家体系。王安石的理念是政府的管理应该渗透到国家各个方面,希望建立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大一统”的国家体系,即国家的公共利益可以凌驾于私人利益之上;司马光则努力划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界限,防止两者之间的互相侵害,即公共利益需要最大限度保障私人利益,从而在保持政府职能的情况下持续地获得私人利益的支持

2、   具有一定的保守性

司马光并不反对变法本身司马光曾说:人所为,是则因之否则变之无常道《太玄》曰:夫道有因有有革有化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革而能因天下乃驯夫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故知因而不知革物失其知革而不知因物失其均革之匪时物失其基 ;因之匪理物丧其纪因革乎因革国家之矩范也矩范之成败之效也(《法言集注》)”可见,司马光肯定了在特定时候变革的作用,并且反对两个极端,一是不顾时代的变更一味固守成法而不知变通,二是完全抛弃已有的制度另起炉灶。

也就是说,司马光主张的是一种稳健的改良,认为应该通过逐步的调整达到革除社会弊病的目的。他所认同的改革措施,是在保持现有的儒家伦理道德框架的基础上,顺应时代的潮流对北宋的政治体制做出一定的创新。从他编修《资治通鉴》的目的——以历史作为现在行动的指南上也可以看出,司马光仍沿袭着代代相传的“祖宗之法”,主张效仿古代帝王的“善法善政”,因而说他在政治思想上具有一定的保守性。而王安石与此不同,他的政治思想更为激进,主张以颠覆性的变革彻底解决国家现有的问题。两人的争论焦点在于:司马光认为宋朝建立起来的统治机制总体上应该保留,只需要在细枝末节上加以改良;而王安石则是从根本上对这套机制的否认与变革,认为需要建立起一套新的统治机制。

三、结论

司马光并不是对一切的变法都持否定态度,而是有所选择地予以批判。他不认同增加百姓负担的变法措施,反对过于激进的变革,反对政府过多地介入百姓的经济生活,这些在他所编撰《资治通鉴》中都有所体现。而王安石变法的措施恰恰符合上述几项特征,因而受到司马光的反对。从更深层次看,这种冲突是两人政治思想差异的体现:司马光以秉持着儒家民本思想,而王安石认为国家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司马光在政治上具有一定的保守性,而王安石主张激进的变革

 

参考资料

司马光【北宋】《资治通鉴》,河南: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

李焘【南宋】《续资治通鉴长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顾全芳《司马光的政治思想》

包弼德《政府、社会和国家》

程念祺《王安石变法的几个经济问题》

王曾瑜《王安石变法简论》

尹佳涛《司马光政治因革思想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