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韦伯命题”看司马光与王安石经济思想与改革实效的信仰根源

(沈新湜 17307090132

一、            “韦伯命题”

韦伯命题”源于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和《儒教与道教》两本著作中的理论,一般认为有以下两个面向:一是“西方命题”,即新教伦理在无意中创造出强有力的“资本主义精神”;二是“中国命题”,即中国以儒教和道教为主的宗教伦理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

有必要澄清的是,韦伯讲述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的作用,其核心意旨在于辨明精神兴起过程中的信仰源流,并不否认生产力条件的作用。“韦伯命题”是资本主义发生论的重要解释框架之一,也为解释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实效的信仰根源提供了一种思考角度。

借助“韦伯命题”分析司马光与王安石经济主张的适应性在于,儒教(即儒家思想,此处沿用韦伯的术语)在当时的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占据支配地位,司马光与王安石是儒教培养的士大夫,整个社会亦深受儒教蹈化;同时,初级的商业经济形态已经产生,韦伯在其理论框架下讨论的经济、伦理要素也都已经存在。此时,“韦伯命题”提供了一种新颖、有益的思考角度,有助于帮助我们考量儒教对二人经济思想乃至改革实效的影响,理解二人的经济主张。

 

二、            王安石与司马迁的经济思想对比

在分析其经济思想的信仰根源之前,有必要对二人的经济思想做简单梳理。叶坦在《司马光与王安石经济思想异同论》中从以下几点加以阐述,笔者结合曾瑜《王安石变法简论》包弼德府、社会和国家关于司马光与王安石的政治观点》予以了扩充:

其一,分工与生产。司马光认为农、工、商、贾都是“财之所自来”的部门,即生产财富的行业。“农尽力,则田善收而谷有余矣;工尽巧,则器斯坚而用有余矣;商贾流通,则有无交而货有余矣。”商业也如“农”“工”一样创造财富:“务农通商,以蕃息财物”,因此都是社会经济中必不可少的部门。对于三部门之间的关系,司马光首先坚持重农:“夫农,天下之首务也”“农者,天下之本”;同时并不“抑末”,只是要求“坚好便用者获利,浮伪侈靡者不售”。相比之下,王安石的看法就显得有些矛盾:一方面说“恶其盛,盛则人去本者众”,一方面又“恶其衰,衰则货不通”,于是提出“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不过,与司马光不同的是,王安石并不把商业看作生产部门。

其二,理财与言利。王安石变法重在理财,以“富国”为重;司马光也并非不言财利(写就《论财利疏》;钱穆先生曾评之“荆公新法重理财,论史者遂疑温公论政不重理财,其实非也”),但以“富民”为重。对于理财,王安石提出“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民不加富而国用饶” 方法是催抑兼并、将财富向国库转移;但司马光认为理财首先要考虑的是“养”,财富的生产和财富的培养,然后才是“取”,而且只取“其所有余”,并指责王安石的做法不是通过增加生产而获得财富,而是通过强行剥夺民间财富而得到的

其三,开源与节流。北宋积贫积弱,司马光提出“量入以为出”的药方,即开支要与收入相当,消费要与生产平衡。这是就当时社会财富总量没有突破性发展的情况下而说的要求朝廷压缩开支,量入为出,避免庞大的财政赤字。认为这个原则关乎国之安危“唐明皇之欲为治,能自刻厉节俭如此,晚节犹以奢败;甚哉奢靡之易以溺人也!”《论财利疏》他更是总结了财力屈竭、百姓重困的原因主要在于“祖宗之积,穷于赐与,困于浮费”,内藏早已“什耗七八矣”;“今内藏库专以内臣掌之不领于三司,其出纳之多少,积蓄之虚实,簿书之是非,有司莫得而知也”“天地之产有常,而人类日繁……嗜欲无极,而风俗日奢” “府史胥徒之属,居无廪禄,进无荣望,皆以啖民为生者也。上自公府省寺、诸路监司、州县乡村、仓场库务之吏,词说呼,租税徭役,出纳会计有毫厘之事其手者,非赂遗不行。是以姓破家坏者,非县官赋役独能使之然也。太半尽于吏家矣”。司马光 “养其本源而徐取之”的做法很注重“开源”, 面对“三冗”的困境,节敛财政支出、提出“务精不务多”的想法又很在意“节流”。再说王安石。对开源节流的重要性认识上二人无甚差异,但做法上,王安石则采取抑兼并和扩大剥削的办法,与司马光截然不同。

其四,实物与货币。司马光结合“钱荒”的现实情况主张征收实物,王安石则在意货币为国蓄财、调节宏观经济的作用,主张纳钱。

 

三、王安石与司马光经济思想的信仰根源

(1)    义利观

孔子有言,“富与贵,人之所欲也。”儒教不是不谈利,也并非轻视利(“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而是罕言利”,对利持审慎态度。儒教推崇的义利观始终是以“重义轻利”为核心的:对国家来说,不在乎蓄积多少珍宝,而在于能否做到“足食、足兵,民信”,使社会稳定、人民富足(所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对个人来说,不在乎聚敛多少财富,而在于能否“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董仲舒)。

回到王安石和司马光,他们在论述义与利方面上显得小心翼翼。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形容孔子本人并不鄙视对财富的追求,但财富又似乎靠不住,会破坏高贵的心灵平稳一切本来的经济职业工作都是庸俗的匠人的活儿在儒家眼里,匠人即使借助他的社会功利价值也不能提高真正积极的尊严。文人理财总是有点矛盾的,故而要为各样经济活动编织出一套冠冕堂皇的话术:譬如王安石的“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义”“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和司马光的“君子所尚者义也,小人所尚者利也;为国者当以义褒君子,利悦小人”。

此外,儒家主张王者无外,强调的是一种格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不是专制,其意在强调不必将天下之物尽收于私有,王的责任在于使所有的东西分配恰当。若专利,则其格局下降,与百姓对立(百姓便不属于王,剩余未收归于私之物亦不再属于王)一切收归己有的做法阻断了君民之间的通道。这成为司马光经济思想的一个来源。

 

(2)    不变论

儒教的传统具有惊人的稳定性。用韦伯的话说,“经过考验的生活方式的一切传统形式都是不可更改的;传统是牢不可破的。王安石和司马光的思想都体现出了这种传统性。

司马光在整场论战中都呈现出保守和维护传统的特点,自是无需多言。《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记载了一则他在迩英阁讲述“萧规曹随”暗讽王安石变法的故事,可以略作注脚。宋神宗问“使汉常守萧何之法而久不变,可乎”,司马光回答说:“夫道者,万事无弊,夏商周之子孙,苟能常守禹、汤、文、武之法,何衰乱之有乎?”足可见态度

至于王安石,虽然声称“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看似不循旧例,但敢于变革之外还是有一颗维护传统的包弼德在《政府、社会和国家:关于司马光与王安石的政治观点》中称王安石是“信奉《周礼》的学者”;郝若贝则指出王安石“是个古典主义者”“相信经典中记叙了‘理想社会并且提供了判断现今政策的绝对标准’。” 他相信古代在三个方面是有权威性的第一个层次上,在修订法律制度时,如果这些法律制度是古代成法的一个部分,那么就可以说这些法律制度是合适的。这里涉及的是模仿古代之迹;第二个层次,古代提供了一整套将社会和国家组织在但以体制里的观念,这些观念是持久的,尽管制度框架逐渐成长并发生变化;在第三个层次上,古代产生了圣人,作为重新组织社会和国家的榜样。如果一个人能够从古代的法度行驶中看出当时的立法目的和意图,那么他就能够知道怎样才能重新建立一个统一连贯的体系。

这种“不变论”其实是一种尊崇传统的儒教精神,它让司马光坚守旧道、反对贸然变革,也给了王安石一笔来自传统的精神财富。

 

(3)    分工与分配

春秋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如前文所述,儒教的四民秩序和重农抑商思想继续在司马光和王安石的思想当中得到体现。比如,司马光提出,“食者,生民之本,为政之首务也”“夫农天下之首务也”“农者,天下之本”“夫农蚕者,天下衣食之源”……充分肯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首要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司马光的分配思想很好地体现了“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意涵。在王安石一心想着如何把蛋糕做大、如何让府库充盈的时候,他注意到了举措可能导致的穷者更穷,对分配公平表现出了更多的关注。

然而,同样受儒教分配思想影响的王安石并非只“患寡”而不“患不均”。事实上,王安石催抑兼并的改革思路正是将财富从豪强大户手里拿过来,收到国家这里重新分配——在最初构想的时候,效率与公平是能够兼顾的,只是现实情况更加复杂,政策没能很好地执行下去——无论如何,剥削非其本意,公平也是他的追求。

 

(4)    其他

儒教体系庞杂,影响深远,无论是其本身包含的还是由其伦理思想作用下催生的经济思想不胜枚举。譬如“民为国本,藏富于民”“养本徐取,涵养税源”“财有专主,利权归一”等等,限于篇幅和讨论重心,不作展开。

 

四、王安石变法实效的信仰根源

  1. 儒教思想决定改革的实效

(1)    消遣经济:为什么降低利率反而加重农民负担?

费孝通在《禄村农田》中分析了农村传统经济特征,并将其称为“消遣经济”。 常屏亰在《宋代社会中的“消遣经济”》探究中论证了宋代的经济大致满足其特征:不论雇工自营,或是把田租给别人经营,土地所有者脱离劳动的倾向是相同的若是他们不脱离劳动,而是利用自己的劳力在农田上,或是其他更有出息的视野上,全部的收入一定比雇工或出租经营更大。然而,“那辈脱离了农田劳动的人,在我们看来,在农作中剩下来的劳力,并没有在别的生产事业中加以利用,很可说大部分是浪费在烟榻上……街头巷尾的闲谈中,城里的茶馆里

“消遣经济中,工资提得高,劳动的冲动低,生产的效果以个人说,也跟着愈少,但生计经济的特征未变或许这就是长期农耕社会根深蒂固的特征,大吃大喝被村民视为一种奢侈型消费行为,在以“吃饱”为目标的生存经济中,“大吃大喝”既是一种富裕的显示,也是一种慷慨待客的理解。在山东农村,那些极少数不知歇息卖命干货的人,无论是种自家的地还是耕种别人的田,容易被别的村民讥讽为怨种’。

韦伯也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提到:“人们并非天生就希望多多赚钱,他们只希望生活,维持原有水平的生活”“传统观念下,提高计件工资常常导致在同一时间内劳动生产率下降”“挣得多不如干得少。利率降低了,传统经济下的农民的并不倾向于扩大再生产,而是用于挥霍,直到再次偿还不起为止。相比于禁欲主义的清教徒,农民并不受到很多欲望上的限制,即使有,往往也伴有巫术的办法加以解决。

 

(2)    非理性:为什么政策总是走样?

刘子健:王安石是一位官僚体制的理想主义者,他认为一个受过良好职业训练、在管理上妥善控制的官僚机构是实现儒家宣扬的道德社会的主要工具。”

的确,王安石变法中的许多措施都需要一个良好的、运行完备的官僚工具辅助,但问题是,当时存在这样的官僚机构吗?

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分析道:“君子不器,就是说,他在适应世界的独善其身的过程中,始终是终极目标,而不是任何事务性目的的手段,这是至关重要的。儒教这个核心命题反对专业化,反对近代的专业科层和专业训练,尤其反对以营利而进行的经济训练儒家是受过文献教育的人,确切的说,是受过书本教育的人,是活灵活现的书呆子,他们既无军事的与经济的理化活动的活力,又不想希腊人那样看重和擅长演讲王安石错就错在对官僚给予了太多的信任。人是有贪欲的,在没有像韦伯所说的“科层制的牢笼”把它们束缚起来之前,这种信任是无意义的。

附:理性资本主义的特征,《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资本主义的经济行动首先涉及一种以利用交换机会为基础的对利润的预期;它依赖于利用(形式上)和平的获利机会来获取利润。以系统地利用货物或劳务作为盈利手段,借助资产负债表对其最终产出计算出盈利。这里关键点是以货币形式进行资本核算。资本主义企业是一种持久的、相当普遍的和古老的组织,但只有在西方才被赋予那样重要的地位。

这样的计算制度又需要:

(1) 占有一切物质的生产手段(土地、设备、机器、工具等),这些都成为可由独立经营的私人企业所自由处置的财产。

(2) 市场之自由,换言之,在市场上没有任何对贸易的不合理限制。

(3) 理性的技术,归结而言就是最大可能程度的计算,此即意味着机械化,这是资本主义式会计制度的前提。这不独适用于生产及商业,所有为了准备及运送货物的开支,无不使用。

(4) 有可计算的法律。想要理性地经营资本主义形式的工业组织,就必须有可以预先算定的判断及管理。

(5) 自由劳动力之所在。他们不但在法律上可以自由地——而且在经济上也必须被迫——在市场上不受限制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言之,即须有形式上自由,而实际上则是为饥寒所迫不得不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存在生产成本才有可能实现确定。

(6)经济活动的商业化。亦即企业之股份权与财产权通产都以商业化的工具(证券)来代表。

 

(3)    聚财:聚敛的“国民性”

王安石的理财思维常常使人误解他懂得GDP的道理,知道有办法能够不变态节制也能过上好日子。但这种观点是明清“奢侈论”兴起之后才走向成熟的,王安石所谓理财,主要还是在分配上。就如同司马光批评的:“善理财之人,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如此,则百姓困穷,流离为盗,岂国家之利耶?”要想真正把蛋糕做大,靠的是生产力发展,而不是拆东墙补西墙。但是儒教伦理影响下的中国完全没有扩大生产的动力,而是有一种“聚敛的国民性”。

这种聚敛的倾向从节俭的思想开始。用韦伯的话来说,儒家的节俭在君子中受到等级制礼仪的严格限制,在中国小市民中间,这种节俭基本上就是农民把钱藏在袜筒里式的聚财”。除了纯粹的为了聚财而聚财,财产最后“要么挥霍殆尽,要么置办田产,绝不会大规模投入商业、扩大生产”。在这种聚敛倾向之上,生产力很难得到发展,蛋糕又怎么做得大呢?

 

(4)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大宋朝的政绩工程

王安石依赖官僚队伍实践经济改革, 在“官本位”思想深重的现实之下,官僚自然地认为政治任务优先于经济任务,到了最后政治便一定会改变经济任务。譬如青苗法,原先富民放贷,若农民不能偿还贷息,则尚有土地抵押,官府尚能调停,富民不能为所欲为而现在,官府直接放贷,则收回贷息直接成为政治任务,且若无法回收贷息,则无人调解。同时变法措施预先考虑过于理想化(“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强也”),实践中是官员为了升迁,累积政绩,一定会进行强行摊派,甚至超额完成盈利指标,将其变为一项政治任务。因而,王安石和吕惠卿过于理想化,他们忽略了这一点:政绩对于官员是最重要的。

简而言之,这种政治强力在两方面影响法令的实行:一是老百姓没办法跟政府打官司;二是官员为了政绩会通过行政手段转嫁负担。政策实行不下去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五、结论

    司马光与王安石经济思想与改革实效与儒教思想息息相关,“韦伯命题”为深入探究和思考这一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框架。时至今日,我们依然不能否认信仰根基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很多时候,适合发展的意识形态并不是随着生产力发展就自然产生的“韦伯命题”本身正确与否固然值得商榷,但对于我们思考很有启迪作用。

 

六、写在讨论课之后

    不得不承认,“韦伯命题”暗含着一套西方中心主义的逻辑,构建“韦伯命题”的经济和文化因素在中国的内容和地位都与西方非常不同,宋代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形态也使一部分讨论(比如扩大生产的必要性)缺乏价值。

    但以“韦伯命题”为框架对此进行思考并不是没有益处的:其一,“韦伯命题”的中国面向、即儒教伦理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阐释直到今天仍然是学界争议不止的话题,这一框架是具有一定解释力的;其二,对于改革失败的一些原因,比如借贷加重农民负担、官员为了绩效逼迫农民、农民无法与官府打官司、官僚机构的实际管理水平达不到王安石期待的效果等等,确实能够看到儒教伦理或多或少的影响。

任何一个单向度的因素都不能给出经济社会发展的完备解释,儒教伦理也最多算作一个因素,而且远远达不到韦伯在解释资本主义精神源起时新教伦理所发挥的作用。这样的框架生搬硬套到中国自然是不可取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能从中有所启发;在思考和比较中理解中国、理解历史并找寻一种科学合理的看待和思考方式,也是学习和讨论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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