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范式下的现代中国

张林川 

 

近年来,中国兴起了一股“托克维尔热”。《论美国的民主》、《旧制度与大革命》都成为了畅销书,并且引起舆论的热议。虽然托克维尔的考察对象是一百多年前的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但是其理论深刻的洞察力,尤其是对现代社会的种种可能的病症及其解救之道的关注,使他的思想在当下中国仍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在学习课程的过程中,联系中国的社会现实,我对以下几个问题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基层民主自治

为什么中国的基层民主自治老是搞不好?我们常常会归咎于中国人的“民主素养不行”。那么,这种所谓的民主素养到底是什么?又该如何培养?托克维尔给我们提供了一些答案。

托克维尔认为,民主制度能够长期维持的主要原因在于自然环境,制度和民情。其中“民情”又是最重要的。在他看来,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镇自治制度所体现的民情,正是美国能建立稳定的民主共和制度的最主要原因。一个个乡镇自治体,是民主社会下连接国家和每个个体的社会中层组织。得益于这些社会中层组织的存在,民众才能走出自己的小圈子,通过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的治理,克服自身的自私和盲目,成为有道德、有教化的公民,培养出公民的自由精神,进而建立起一个良好运转的公民社会。

现代政治学研究中,也有不少学者强调了民间网络、中层组织和公民社会的存在对民主的巩固与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例如,美国政治学者罗伯特·帕特南就继承了托克维尔的衣钵,深入意大利各地的民间,详细考察了一个强健的公民社会是如何“使民主运转起来”的。

我想,社会中层组织的薄弱,正是中国人缺乏“民主素养”,基层自治制度难以生根发芽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社会中层组织的缺乏,使我们很难参与公共事务,在实践中培养出一种良好的公民精神。我们或是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自私自利,以赚钱为唯一目的。基层选举中贿选的猖獗,以及家族、宗族势力的明争暗斗,都体现了这一点;或是不屑于亲身参与政治生活,而仅仅是停留在“打嘴炮”的层面,指点江山,高谈阔论。这样的政治生态,如何发展出运转良好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呢?

因此,我认为在当今中国,要想搞好基层民主,就应该重视对社会中层组织的培养,使原子化的个人和强大的国家权力之间形成一种良性连接。社会中层组织的发展,有赖于良好的制度化保障。国家应该落实公民的结社自由权,使合法的社会组织能够蓬勃发展,使人们能在民间结社这个“大学校”中培育公民精神,发展民主素养。

 

中央集权,是好是坏?

托克维尔对所谓行政集权非常反感。他认为行政集权一旦与政府集权结合起来,就容易形成无限制的专制权力。更重要的是,在这种专制权力的监护之下,人的精神状态也会发生极大的变化。在托克维尔这样有“贵族精神”的人看来,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人,不应该希望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外在权力过多地关照他的生活。《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就包含着对这种“全能国家”的批判:所有地方事务都指望着中央派来的督办,这是一种很可悲的状态。

贵族阶层的消逝,中央集权的加强,使得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央集权导致国家权力直接面对个人。在无比强大的国家面前,原子化的个人显得非常渺小和软弱无力。托克维尔认为,这种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会摧毁自由赖以生存的社会根基,同时导向一种病态的平等:人人是平等的,但人人也都是(国家的)奴隶。这不是托克维尔想要的平等,而是一种奴隶的平等。

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这种反中央集权的思想是比较陌生的。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强调大一统的国家已经很久了,享受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集权体制带给我们的种种好处,也可能对它带来的一些弊端习以为常了。联系现实,但凡遇到什么困难,总有人想着应该由政府伸出援手;但凡社会出现一个热点事件,总有人会去批判“体制”。有人会反驳说,所有事情都得“体制”来背锅吗?在我看来,在一个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体制还真的得负起很多看似不应该它负的责任。因为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当体制掌握着近似无限的权力的时候,也理应负无限的责任。当有些人在为体制辩解,试图减轻体制所要承担的责任时,我觉得某种程度上他们其实也是在限制体制的权力。而这不一定是国家愿意看到的。

十九大报告强调说,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这样新的语境下,阅读托克维尔,有助于我们以一个新的视角理解当下的中国政治。

 

改革走在深水区

王岐山为什么会推荐《旧制度与大革命》这么一本略显冷门和学术的书?近几年来国内对托克维尔这本书的关注,也许是因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危机感。

《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有个著名的论断:对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因为一旦开始改革,各种矛盾就会充分暴露。另一个书中常常被人提起的点是:革命往往在对苛政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经济繁荣常常会加速革命的到来。书中的这些说法让不少国人浮想联翩。

当下的中国社会面临着背景复杂,社会矛盾激化的处境,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有某种相似性。同样,中国与大革命前的法国都处于最繁荣的时期。物质财富的增加,促进了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对特权、腐败、不公正等现象的容忍度也变得更低。回顾法国的历史,波旁王朝的迅速崩溃告诉我们,不改革或者不彻底的改革就是死路一条,就是在与必然出现的“革命”赛跑。而激进的法国大革命所带来的一系列悲剧则告诉我们,一味追求激进的改革甚至革命,又有走向动荡混乱的危险。已进入深水区的中国改革,应该如何进行下去?这是王岐山关注的,也是所有有识之士应该思考的。

 

呼唤立法者精神

托克维尔在书中有言“战士之后便是立法者。战士志在破坏,立法者专于建设,两者都有功劳”。的确,战士负责破坏旧秩序,而立法者负责建立新秩序,两者缺一不可。在美国革命中,战士们推翻英国殖民统治的旧秩序后,他们又很快适应了理性的立法者的角色,为新大陆的新国家建立了一套延续至今的新秩序。因而,这批人被称为“开国先贤”,受到后世的景仰。而在法国革命中,战士们推翻君主专制统治的旧秩序后,整个社会仍然被激情所左右,革命接连不断,秩序一次次被破坏,而新的秩序又难以建立。历经近百年的动荡后,法国才终于建立起一个尚可维持的新秩序。在托克维尔的那个时代,美国的发展蒸蒸日上,而法国却仍在动荡之中,这不能不让他痛心疾首。

在他看来,在身份平等的新社会形态之下,政治生态也会发生变化,为政者往往会缺乏“德性”。因为民主平等社会的人往往把权位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上行下效,整个社会都会渐渐的道德败坏。托克维尔的写作对象,就是在平等社会下新的为政者们。他渴望在他们之中能出现给社会带来文明和秩序的“立法者”,带领法国走出当前的困境。《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上卷是政治学著作,介绍美国的制度。在作者看来更为重要的下卷,则是伦理学著作,其背后的逻辑是人的精神状态会影响制度的施行。因此,两者互为表里,相互形塑。立法者必须了解民情,才能建立起运转良好的制度。而良好的民情也是可以被教育出来的。

    正在经历急速现代化的中国,旧秩序逐渐被破坏,而新秩序亟待建立。我们需要的,不是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描写的高谈阔论的文人,也不是想要砸碎一切的愤青,而是克制激情,运用理性,能为现代中国建立一个更好的新秩序的真正的“立法者”。

    正如任老师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的,二十世纪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极端的世纪”,破坏的世纪,新世纪的中国则将是一个吁求“立法者”的世纪、渐进主义的世纪。在二十一世纪已经进入第二个十年的今天,中国将目光转向托克维尔,正是这一现实

©2025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